简介:"冲突法"是一个在海商法和非海商法领域都颇让人费解的难题。同时,冲突法上的诸多原则在国际上具有非常普遍的适用性。首先列举了英国冲突法的一些传统规则在海商法上的适用,并介绍了一些侵权和合同法下冲突法的现代学理和实践新理论。随后,通过海商法判例阐述普通法下的新理论"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原则"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并与大陆法下的"平行诉讼理论"进行比较。最后,对国际冲突法在现代法律和经济环境下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简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强调道德与法的辩证统一。立法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的第一次分配,它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法律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对利益的第二次分配,它也应当符合并体现正义。正义,是道德的范畴,道德与法具有一致性。本文探讨的是道德与法的相互冲突,这是现实生活中不可回避而非解决不可的问题,也恰恰是理论界、法学界尚未引起重视的问题。一道德与法在法律意义上的冲突法律,它排除了人的感情的加入,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的:“法律恰是没有感情的。”作为一个国家的法,与掌握政权的阶级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互相渗透,互相依存,共同承担着调整和维护有利于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使命。然而,由于法律不像道德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