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网络及通讯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电子贸易大幅增长。网络合同纠纷也随之出现,这对传统的消费者保护体系及其补救措施、救济措施提出了挑战。由于传统的审判程序耗时长、成本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司法问题,设计有效的机制来解决电子商务中出现的纠纷尤为重要。虽然目前已经存在一定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和实践,但仍有许多方面需要作进一步的的解释。对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进行比较研究,讨论替代争议解决机制的使用,以此可以设计适用于处理我国商业争端的程序类型和机制。电子商务纠纷是非人身的,由于没有直接的互动,ODR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给出了最好和有效的争端解决方案。网络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争议放到网上进行解决,克服传统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简介:电子商务仲裁相对于一般商事仲裁在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这些挑战集中表现为电子商务仲裁协议(条款)的"书面形式"问题以及网上仲裁地的确定问题。我国在承认与执行电子商务仲裁裁决时,应该将电子仲裁协议(条款)视为书面形式;应该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的方法确定网上仲裁地;亦应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电子商务仲裁中对非国内仲裁裁决予以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