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合作社与其他组织形式一样,都是很重要的民商事主体,而且有关合作社的立法非常发达和完善,理论研究也比较深入,其在西方社会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运行非常稳固,对整个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很明显。世界范围内,合作社已经突破了社会制度的界限而成为不同制度下的一种互助组织形式,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合作社的发展也拥有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在建国初期,我国曾经走过很长时间的合作化道路,合作社为我国当时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发挥了
简介:<正>2003年上半年,南钢股份和成商股份的协议收购引发了两起强制要约收购。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尽管有关证券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强制要约制度,但尚未出现大宗股份转让引发的强制要约收购。因此,这两起事件对评价我国强制要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这两起事件,并结合我国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具体情况,探讨这样几个问题:我国是否需要强制要约制度?强制要约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权结构的调整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否产生积极的影响?
简介:登喜路就是比较早期进入中国的奢侈品牌之一。1993年.登喜路首家专卖店在上海落户;在过去的12年间,登喜路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展了超过60家的专卖店和专柜.成为在中国运作最为成功的奢侈品牌之一,甚至其在中国的名气已经超过了在欧洲老家的名气。
简介:入世后,世界版权贸易总额持续攀升,占据全球版权国际贸易额半壁江山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甚至出台了包括版权在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维护本国在这一“朝阳产业”中的霸主地位。作为一个正在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版权领域的进口远远大于出口。对此,我国该如何应对?带着一系列的相关问题,笔者采访了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
简介:
合作社的法律概念——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
强制要约收购制度:我国资本运作的一个法律障碍——从两起上市公司收购案谈起
登喜路:以现代的实用性满足中国市场——专访登喜路亚太和日本市场首席执行官德奕宁
版权的国际保护趋势与中国发展战略——访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