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式从立法上肯定了法律行为制度,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了专节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较为完善的概念体系。《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被称作"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合格的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适当的行为内容和合法的行为形式四个要件构成,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行为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平等独立主体自觉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大都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最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法学的发展上看,是从契约制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我国上网人数不断增加,在这一过程中,电商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当下快递业务流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使快递业物流管理转变方式,更好地应对电商带来的发展机遇,从而不断地提升自身竞争实力,以谋求更好地发展和进步。本文在对电子商务环境下我国快递业物流管理问题研究过程中,主要以中通快递公司为例,探讨了中通快递公司在发展快递物流过程中,自身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就中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如何对自身的发展方式进行转变,加强网点结构布置,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以期获得更好地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