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司法的目的之一在于保护公司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然何谓公司利益,尚无定论。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也直接采纳公司利益一词,但国内学界至今对公司利益的概念辨析尚处于真空地带。传统普通法认为,股东因对公司享有控制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故公司利益等同于股东利益,董事行事应以股东利益为基点,无须考虑其他利害相关者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普通法这一传统规则遭受学者猛烈批评,公司利益的传统定义也应予以反思,公司利益应在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延伸至其他利害相关者。这一新型解读有助于保护其他利害相关方的利益,但其本身也具有不少缺陷。英国2006年公司法试图结合二者优点,开辟第三条道路,提出"开明的股东价值",然因其缺乏强制执行力而掩盖不了公司利益的传统价值取向。在缺乏其他完备的替代性制度下,公司利益的传统规则仍将继续盛行。
简介:生产性服务业是世界经济发展中增长幅度最快的行业。目前,部分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产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5%左右,个别国家甚至达到了75%以上,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近55%,部分国家已超过60%,生产性服务业的增长远远超出服务业的平均增长水平,发展速度非常引人注目。目前,我国正处在重要的经济转型期,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谋划好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都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这个重要命题紧密相连,本文就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界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并针对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