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涉外无单放货案件审理中,承运人往往以卸货港所在国存在特殊法律规定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依该特殊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即已完成交付义务,不应再承担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往往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存在界限模糊之处,直接影响到对“卸货港所在地法律”查明责任的归属。实质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属于根据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而“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属于承运人根据中国法中《无单放货规定》第7条加以主张的免责事由,二者法律意义并不等同。对于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应由当事人负证明责任。另外,承运人依据《无单放货》第7奈规定主张免责,应同时证明两个事项:卸货港所在地存在特殊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3局;承运的货物已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
简介:我对于云贵高原的风光,尤其是对那里青山绿水的向往由来已久。确切地说,它对我是既亲切又陌生。说陌生是因为至今我的双脚没有结结实实地踩过那里的土地,只是有过一两次乘车而过和走马观花旅游的经历。说亲切那自然是它对我特别的诱惑了。这不得不提起我攀援在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那些滴水成冰的Et子。那时候有两个地方让我无限羡慕,一个是苏杭,另一个就是云贵。对四季飘雪的青藏而言它们不是天堂又会是什么呢?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涂万作的这本《笛横边邑》满足了我向往已久的愿望,虽然我依旧是随着他的笔迹神游南国风光,但我很满足这本游记散文带给我的精神营养。
简介: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强制缔约制度.强制缔约分为强制要约和强制承诺两类,我国劳动立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仅仅规定了强制承诺制度,且只有用人单位拒绝承诺的情形才适用强制缔约.现行法并未规定强制要约制度,这导致过度地剥夺了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内容的自由,同时仅仅规定强制承诺制度,使得在劳动者提出新订劳动合同而非续订劳动合同时面临着劳动合同内容尚未确定的困境.通过在该项制度中增加用人单位的强制要约义务,能够同时兼顾用人单位应有的合同自由权利,与强制承诺制度互相配合,能够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