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一重要论述(简称"四个伟大")。它不仅是对十八大以来党带领全国人民进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括与回顾,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动员令与宣言书,具有丰富的时代意涵。因此,深刻理解"四个伟大"重要论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进行伟大斗争"是勇气,需要我们敢于直面挑战,勇于化解各类矛盾;"建设伟大工程"是基石,需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伟大事业"是旗帜,需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实现伟大梦想"是目标,需要我们凝聚改革共识,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简介: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从"五大建设"到"六大建设"的转换,彰显中国共产党对自身建设宏大的历史视野和清醒的历史认识,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唯物史观的创造性运用,又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唯物主义思想的坚持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党的建设的内容,强化了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突出了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伟大创新。党的建设关键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而政治建设则要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最高权威和政治上的绝对领导摆在首位,努力构建一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六大建设"协调发展的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以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全国党建研究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作出重要指示时,提出了构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的要求,党建研究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6年,党建研究的动态和主要成果主要表现在:学术热点集中;学术成果丰硕;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较多;课题研究组织安排有序。党建研究的热点主要有:关于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的研究;关于“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关于党内监督问题研究;关于领导核心重要性的研究;关于党内民主问题研究。2016年,党建研究在取得丰收成果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党建研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合党建研究的力量;加强党建学科建设;增加党建研究的科学性;促进党建研究对现实的应用。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的"7·26"重要讲话,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党在新时期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这是党在发展关键时刻的重要政治宣示,意义十分重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成果,作出了用改革和开放来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历史抉择,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一面旗帜,高举这面旗帜就能够做到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始终引领中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党的远大政治理想的阶梯,我们党正是通过对每一个发展时期阶段性特征的概括总结和问题解决,始终保持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断创造新的辉煌,向全世界展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法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近40年的伟大成就,能够向发展中国家选择民富国强的实现路径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模式、中国方案和中国启示。
简介:近年来持有型犯罪立法呈现迅速扩张的趋势,而持有型犯罪与刑法人权保障机能存在天然紧张关系,在司法上应限制持有型犯罪的适用。除非法持有枪支罪外,不应认为持有型犯罪的正当性根据(处罚根据)在于持有行为本身的抽象性危险,而应认为持有型犯罪属于一种立法推定性规范。处罚吸毒者持有、运输毒品的行为,系变相处罚吸毒行为,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不应简单地将持有型犯罪看作继续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主动交代存在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成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自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决生效后查明来源的,应当撤销原判决,以所查明的来源定罪处罚。
简介:罗马法规定,通过让渡来继承获得所有权需要正当原因。现有的许多见解认为,要想保证所有权能够正常转移,就必须要具备两重要件——正当原因和占有转移,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使用现代的占有概念从而得出的结果。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当时'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就必须要理解正当原因的本质,为此,自然首先要准备理解当时关于'占有'的概念。但是,罗马法中并没有对占有这一概念及其本质做出一个体系性的解释,而且占有概念还被广泛地使用。首先以当时关于占有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为中心,将占有分为外表上的占有以及市民法上的占有,对它们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进一步考察'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必然要件——正当原因与占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