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公司是隶属市农机局的全民企业单位,公司前身是农机经理部。主要经营农机配件和部分农机具。年销售额徘徊在3000万元左右,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为了发展经济,振兴农机化事业,1988年,单位更名为能源公司,营销品种和销售额逐年上升,使单位的经济效益一步一个台阶。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计划经济过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们企业的要求更高了,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公司拓宽视野,扩营增项,于1991年上半年增设了汽车配件供应站,隶属公司领导。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论证,我们认为汽车维修配件有一定的市场,在高邮市区内还没有销售供应
简介:经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予以公布并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总则,生产、销售和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共7章60条。《条例》规定,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