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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刘案”虽然过了近七年,但在我们这个历史上缺乏程序法治思想而现阶段正准备将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国度,再回头从程序的角度探讨该案件仍不失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行政法学,也不仅仅在于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后引发人们强烈要求改革我国现行的学位评审制度,更重要的是法院一审判决向我们宣示了这么一个具有普适性的道理: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受程序的制约,程序必须有且正义。本文不是从实体上讨论刘案,笔者关注的是刘案给我们带来的程序方面的启发和思考。笔者集中认为,刘案的一审判决有助于实现程序正义。笔者最后扼要地提出高校在作出影响学生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建立一套非正式审讯制度,而让被决定者充分地参与、申辩和对质,这应是非正式审讯制度的核心。

  • 标签: 程序正义 一审判决 学位证书 学位评定委员会 北京大学 刘燕文
  • 简介:中国语境内的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建构和法教义学方法展开,需要根据程序法学不同领域的具体条件来加以推进。可将这些领域大致区分为三种类型,即通过立法建立的制度与对应的司法实践已相对成熟的领域、粗具规模但体系性不足的领域和立法上的制度设计尚未获得司法实务充分回应的领域。《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采取了立足于司法实务的基本立场,提供贯穿教材整体的概念框架,并依程序的不同领域分别运用叙事方式的方法论尝试。

  • 标签: 民事诉讼研究方法 中国语境 专业知识体系的重构 创新叙事方式
  • 简介:陈政委的阱话和康副司令的工作报告,以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回顾了五年来兵团政法工作成绩,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兵团近年来政法工作的基本经验,全面分析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明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兵团政法工作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对新时期政法队伍

  • 标签: 兵团 政法部门 领导讲话 检察院检察长 陆文德
  • 简介: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你院琼检发刑捕[1998]1号《关于执行<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以上"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主要是指被害人的控告材料,或者是检察机关在审查举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材料。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中,不得进行侦查,但可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立案监督 刑事诉讼法 有关问题 检察机关
  • 简介:知识产权法与刑法侵犯著作权罪在有关“发行”的定义上存在发行权与发行行为的两种不同规定,这是权利解释与行为解释的两种不同法律判断。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超越知识产权法对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作出独立判断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侵犯著作权罪发行行为的实质内涵是将制作完成的侵权复制品发出。侵犯著作权的产品被非法复制后的首次销售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行为,首次销售后,针对该批侵权复制品的批发、零售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销售行为。

  • 标签: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侵犯著作权罪 行为构成 销售行为 发行权 司法认定
  • 简介: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Corporation),住所地美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德微软道1号。法定代表人约翰·B.马松(Mr.JohnB.Mason),助理公司秘书(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刘春田,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禾,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兰州道畅达里1号。

  • 标签: 美国微软公司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医药集团 天津市 北京市 民事判决书
  • 简介:【案情简介】被告人兰寂(别名兰杨),男,1983年2月6日出生,广西南丹县人,瑶族,大专文化,原系南丹县公安局里湖派出所事业编制民警。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于2015年7月8日被南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 标签: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南丹县 派出所 公安局 民警 受贿案
  • 简介:一、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除存在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维护、管理义务.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系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受害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等三种情形外.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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