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功能的新型融资方式。《合同法》第240条第1句中,关于承租人索赔权的产生要件应做扩大解释,以实现索赔权制度之价值最大化。出卖人违反买卖合同义务,是承租人索赔权之行使要件,应做限缩解释,此为预防承租人滥用索赔权实现融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利益平衡的必然要求。关于索赔权的行使内容,就权利内容而言,不应仅仅局限于损失赔偿请求权;就行使对象而言,应视出租人有无过错而区别对待;就诉讼时效而言,应对行使索赔权规定具体的诉讼时效并适当予以延长;就承租人的索赔权与其租金支付义务的关系而言,在出租人无过错时,可以将索赔权纠纷与租金支付纠纷进行合并审理。此外,协助义务是出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附随义务,《合同法》第240条第2句应当借鉴《合同法》第259条之做法,确定并完善出租人违反协助义务之法律效果及救济程序。
简介:【摘 要】应用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效率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应用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实践情况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特征,运用资产评估方法中的收益法对当前政府在应用型科技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分析,进而提出改善应用型科技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建议。
简介:城市发展对企业成长的影响尚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针对中央文明委主办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这一准自然实验政策,使用1999--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并采用倾向性匹配倍差法以及分位数倾向性匹配倍差法评估了这一政策试验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显著地抑制了所在城市企业的利润率,且存在1~2年的滞后期;评选活动显著地降低了法人企业和港澳台企业的利润率,降幅最高为1%。评选活动对集体、私人和外资企业利润率的推动作用衰减迅速;评选活动的抑制效应对存活时间越久的企业越明显,最高可达2.8%。这为反思城市发展政策提供了经验支持。
简介: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定主体,不是一般主体。其主体包括农民工、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三方面。农民工为权利主体,政府及部门和用人单位是义务主体。《劳动合同法(草案)》对该法律主体问题有新的突破,这对构建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存在着需要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