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指导权能的来源背景根据国务院2003年制定(2007年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各地省级、地市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文件,都普遍要求业主在筹备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时,以及在业主委员的日常活动中,都要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城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在实践中城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常常因对一些问题把握不了,常常要请示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决定或要求相关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直接找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请示解决方案,所以市级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事实上也参与很多物业管理事务的“指导”工作。
简介:现有对复杂产品系统企业风险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复杂特性对风险的作用,极少关注环境变化和利益相关者利已行为的影响。本研究以不同的视角,探索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利益相关者的利己机会主义行为与复杂产品系统企业风险的关系。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对后金融危机时代船舶企业的风险事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①环境变化引起的利益相关者权力与利益的失衡是复杂产品系统企业风险产生的根源;②复杂产品系统企业风险具有传导特征,传导路径为“环境变化-利益相关者权力与利益失衡-机会主义行为集成商风险后果产生”的层次递进式过程。本研究还进一步明晰了复杂产品系统企业的主要外部利益相关者及各自的风险传导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