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来(1959年以来),在“蒙古语言文学历史”等刊物上,曾发表了一些有关新词术语问题的文章和“新词术语公报”,这些文章所讨论的问题在蒙语的新词术语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所以对这些文章和公报进行详细的研究是很必要的。特别是当所持的意见有所分歧的时候这种研究讨论便显得更为重要。主要文章和公报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文章和公报:本文主要以下列文章为主进行讨论。1、额尔敦陶克陶:“关于汉族语言对蒙古语文的影响”(“内蒙古日报”,1957年11月21日,以下简称“对蒙文的影响”)2、巴·图力更:“蒙古新书面语中的汉语借词情况”(“蒙古语言文学历史”一九五九年四月号,以下简称“借词情况”)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的质证常常流于形式,失之于浅,困之于难。为破解该难题,《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出庭制度。但并非所有案件均用到这些制度,而且实证研究表明,这些制度并未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是没有从理论上剖析鉴定意见质证所面临的特殊性,也就是质证客体、质证主体、质证方法的特殊性。与普通意见相比,鉴定意见属于“二次生成的专业意见”。这就要求对鉴定意见采取“线性分段质证法”,即围绕“案件情况——检材——专业意见”这一线性过程展开质证。其中,普通人可胜任“案件情况”到“检材”的第一阶段质证任务,而“检材”到“专业意见”的第二阶段质证任务只能由专业同行才能胜任,为此,应实施鉴定人、有专门知识人同时出庭制度。
简介:<正>双杆球是门球的精华之一,双杆球成功以后增加续击权其威力大,以往规则对双杆球增加续击权没有限制,以致比赛中得势一方可以多次连续造打双杆,使失势方难有反击的机会。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亟待解决又不难解决的问题。说它亟待解决,是因双杆球增加续击权过多,实际上已制约着门球运动中其他技术的提高和发展。说它不难解决,是说只要明确一个概念,将现行规则稍加改变即可解决。这里谈一点个人的粗浅见解。首先,要把比赛中的己方球与对方球区别开来;其次,按现行规则,取消己方球运作中增加续击权的规定,保留规则中撞击对方球过门和过门后撞击对方球增加续击权的规定。对一杆撞击多个球时,必须是撞击的多个球中,有对方
简介:2003年第3期《同舟共进》的"同舟视点"刊出李锐《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文章以"心忧天下"的心情和令人肃然起敬的勇气,擘肌分理、无所顾忌地言说了在现时来讲是惊世骇俗的敏感问题,且直面现行政治体制的弊端,要言不烦,深中肯綮,诚挚感人,掷地堪作金石声。诚如该刊主编所言:"为了‘使国家真正走上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长治久安之道’,坦诚地说出他关于‘改革不合时宜的旧政治体制,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肺腑之言,用意恳切而心胸明朗。"读罢着实令人叹为观止,景仰不已。深深感受到李老的"肺腑之言"里面,饱含着令人震惊的情见乎辞的深刻和巧发奇中的理性,颇值得人们"细心倾听"和思考。下面笔者仅就李老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充分保证党内言论自由"的敏感话题谈点个人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