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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各国民事司法改革的普遍趋势是:一方面以保障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为最高理念,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使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纠纷。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符合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上存在各具特色的诉讼前置程序,值得我国借鉴。我国现行的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缺陷,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遵循程序相称原理、系争外利益保护原理、程序选择权保护原理、司法资源合理配置原理。国家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应当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同时允许纠纷当事人双方约定诉讼前置程序。我国应当取消现行的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程序,代之以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诉前调解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并将劳动争议(含人事争议)仲裁改造为当事人约定的诉讼前置程序;取消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前置程序;增设诉前调解程序作为诉讼前置程序。

  • 标签: 裁判请求权 诉讼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 人事争议仲裁 诉前调解
  • 简介:单位累犯肯定说与否定说的根本分歧在于未能建立统一的学术话语平台,与自然人不同的内在结构决定了单位累犯具有自身组成要素上的复杂性。单位累犯的探讨与建构必须以三个前置性条件为出发点.即肯定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单位主体具有人格特性、单位内在组成的整体性。厘清这三个前置性条件,是探讨单位累犯特殊性和重构单位累犯的关键所在。

  • 标签: 单位累犯 犯罪 人格 整体性
  • 简介:在复议前置条件下,行政相对人可能在下列四种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是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二是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三是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四是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后对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据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处理复议前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

  • 标签: 复议前置 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 行政复议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程序
  • 简介:网络环境下的数据在信息的存贮、组织、利用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如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信息类型的复合性、利用手段的交互性等。这些特点引发了急待解决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标签: 互联网络 数据库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 简介:法律语言学研究迫切需要进行"一三典"的资源建设。"一"指经过语言学属性标注的法律语言语料,"三典"包括侧重收录法律语文词汇的法律词典、侧重收录法律专业词汇的法律辞典、侧重收录法律专用和常用句型的法律句典。

  • 标签: 法律语言语料库 法律词典 法律辞典 法律句典
  • 简介:英国1997《版权和数据权利规则》和欧洲议会1996年通过的《关于数据法律保护的指示》对于数据库特殊权利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2002年英国上诉案件——BricishHorseracingLtd诉WilliamHillLtd案所涉及的数据“自体权”的法律保护,就如何认定法律保护数据的种类和内容方面起到了补充作用,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申所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值得我国在数据法律保护方面学习和借鉴。为适应信息时代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必须在数据及其相关方面紧跟世界潮流,积极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标签: 数据库 《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示》 自体权
  • 简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法律定位分析系指对数据保护的具体法律关系定位而言。在我国征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权利主体是谁,具体权利及权利内容如何,需要在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征信国家信用立法、管理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路径选择并给出具体设计。

  • 标签: 信刚信息 隐私信息 数据库 征信
  • 简介:马尔斯皇帝在169-180年之间针对一个奴隶的信访发布的一个敕答中创立了为保全自由而判给遗产的制度。该制度基于斯多亚的泛平等哲学确立,在基督教皇帝优士丁尼手里得到了极大发展。它体现了罗马法中的有利于自由权原则,强调自由权高于经济利益,体现了罗马法的人权观念。后人对该制度的众多研究,聚焦于敕答的接受人是奴隶、解放自由人还是遗嘱人的朋友的问题,并竭力排除此等接受人是奴隶的可能,以维持奴隶只能是主人获得财产的工具这一命题的绝对性。但这种排除并无说服力。为保全自由而判给遗产制度由于奴隶制在近代的寂灭而没有完整地保留在现代法中,但它的残片存活于当代的代位制度、债的承担制度、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债的更新制度、破产和解等制度中。

  • 标签: 马尔库斯皇帝 奴隶赎身 |
  • 简介:知情同意原则根植于自主价值,是个人信息保护之基石。在大数据时代,知情同意原则陷入困境之中,海量信息的批量处理、多方共享、目的不特定之频繁利用加大了有效同意获取的难度,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正当性基础之地位受到质疑。生物资料是管窥知情同意原则困境与解困之路的最佳范例,围绕使用库存样本是否需重新获得同意,存在特别同意与概括同意之争,各种折中改良方案继而被提出。革新而非放弃知情同意原则,是应对大数据挑战的应然立场。知情同意原则之重塑,应坚持以自主为核心价值,以保护与利用的平衡为理念,巧妙设计适应大数据需求的新型知情同意模式。应从整齐划一的同意向基于信息分类、场景化风险评估的分层同意转变,从一次性同意向持续的信息披露与动态同意转变,容许有条件的宽泛同意+退出权模式。

  • 标签: 知情同意原则 大数据 个人信息保护 生物资料库 同意模式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