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新的作品类型——实用艺术作品,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该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十分模糊。在判断歼十战机著作权属性的基础上,分析美国实用艺术作品典型案例,在进一步论证“概念可分离性标准”的基础上得出结论:诸如歼十战机此类实用艺术品,其艺术性表达部分应同时满足设计目的要件和作用要件,即可实现其艺术性表达与实用功能概念上相分离,从而具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基础要件。
简介: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近期判决的VIMEO案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商承担版权间接侵权责任的过错标准,这是美国司法实践适用“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最新发展。“红旗”规则的适用需要考虑涉嫌侵权内容的性质,对于用户原创的视频通常不宜适用“红旗”规则。网络服务商不应直接或间接地鼓励用户利用其服务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
论实用艺术作品“概念可分离标准”的适用——兼论歼十战机的著作权属性
美国版权法下网络服务商过错标准的最新发展——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Capitol唱片公司诉Vimeo公司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