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三资”企业避税特点及方法避税,即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规避纳税义务的活动。具体地说是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或者虽然没有明确许可,但也没有明确反对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或非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负税的目的。笔者认为,我国“三资’”企业主要是利用实物投资,采用转让定价方法达到避税的目的。根据国家商检局信息中心反映,占投资额70%以上的投资是实物投资。一些外商以实物方式投资,其主要目的就是避税或者假借自己作为投资方拥有的权力,利用中方某些人不学法、不懂法、不研究法的特点,通过签订合同将设备采购权控制在自己手中,把引进设备的委托代理关系变为买卖关系,以便在买卖
简介:1988年国家税务局明确提出“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经过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实践探索,“依法治税”的思想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其内涵包括:一是税收立法,有健全的税收法律体系,使征税人和纳税人有法可依;二是严格执法,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改造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遵纪守法,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并享有与纳税义务相对称的特定的权力;四是司法保障,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税务案件,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司法制度的独立、公正;五是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监督机制和外部社会监督机制,对各种税收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有效监督。由于我国税收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