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2012年投资协定范本第2条第2款(b)项规定了条约义务的主体包括"政治分支机构",这一概念主要规定于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考察FSIA相关理论及判例发现,从一般定义看,"政治分支机构"系一种广义的概念,该词虽难以精确对应我国的行政区划,但可做出范围上的大致映射,即:所有的中央政府之下的政府性单位,既包括地方政府,诸如省、行政区、郡县、自治市等从属性政府实体,又在多数案例中包括中央的部门或部委。从除外规定看,在认定我国某一特定的行政区划实体是否属于"政治分支机构"时,可尝试通过证明自身为"代理机构",从而抗辩其不属于条约义务承担主体。"政治分支机构"与"代理机构"具有水平联动与垂直联动两层关系,判断上存在法律特征标准与核心功能标准之别。
简介:关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起因问题,本文探讨了近年来在理论上的进展情况,说明了透明度的重要性,并且对所谓的“亚洲奇迹”或亚洲资本主义模式中存在固有的缺陷是金融危机的根源这个已被接受的观念提出了质疑。本文建议那些遭受金融危机打击的目前正在复苏的亚洲国家应该继续利用亚洲资本主义模式,同时要提高市场透明度。这些亚洲国家倘若简单地放弃现有的亚洲资本主义基础而采用盎格鲁撒克逊资本主义模式,其经济就不能有效地运作。另外,本文认为提高市场透明度的观点不仅对亚洲经济十分重要,而且对制定和重新考虑一些国际准则-诸如修改国际清算银行的规定和改进金融稳定论坛的工作以及对未来的政策辩论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