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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作为一个程序法与实体法交错的问题,长久以来被学界所忽视。犯罪主观要件的证明虽然很多可以借助推理、推论来完成,但在一些疑难案件中控方却很难完成,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推定。推定通过直接认定事实,可以节省证明的成本,并减轻控方的证明责任。刑事实体法上对于犯罪主观要件的规定,应当考虑到证明的难度设立一些必要的推定,同时规定一些要求被告人承担部分证明责任的情形,以利于程序法上公平而合理地完成证明任务。

  • 标签: 犯罪主观要件 证明 推理 推论 推定 证明责任
  • 简介:合议庭应在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后,对证据是否采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刑事诉讼的证据,存在着两种形态,一是收集保全以后未经审断的原始状态,一般称之为证据材料,另一种则是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下来的定案的根据。任何种类的证据都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确定后方...

  • 标签: 若干问题 刑事诉讼法 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制度 证据采信 合议庭
  • 简介: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强制措施作了较大改进,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强制措施体系,但问题依然很突出,如所有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律采用单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缺乏司法授权和司法审查程序,不足以防止强制措施被滥用;“惩罚性”地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况比较普遍。有必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改进和完善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存在问题 完善建议
  • 简介: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其各项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事业单位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是如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所谓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一个单位为了有效地经营管理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保护经济资源、获取经济信息、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并使单位内部各个工作部门、各个工作岗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

  • 标签: 企业 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制度 职务犯罪 犯罪预防 职责分工
  • 简介: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与完善,对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和司法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当前职务犯罪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对检察机关审查决定逮捕权力的去留应持特别慎重的态度。通过设立逮捕权的监督程序,赋予被捕人充分的权利交涉程序,建立被捕人最终的司法救济程序,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

  • 标签: 职务犯罪审查决定逮捕权 可行性 程序设计 司法救济
  • 简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两年改革试点期限届满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在原试点城市继续实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探索,①在试点路径上具有承接关系。就立法取向而言,诉讼效率在正当程序和犯罪控制模式下具有独立的品格,但在规范层面上尚未突破“简易之简易”的藩篱,以审判阶段速裁为主线的改革思路不利于刑事诉讼效率的整体提升,在试点期间出现了内外因动力不足、被告人诉讼权利被约束、值班律师职能缺位、量刑优惠欠规范化等问题。应探索构建全流程刑事速裁制度,使公检法司各机关的办案职能与案件流转符合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效率要求;研究构建程序选择权、知悉权、法律援助强制介入、量刑优惠规范化、证明标准差异化等,塑造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独有的立法和司法品格,以此作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有效路径。

  • 标签: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认罪认罚从宽 司法改革 实证分析
  • 简介: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得到了检察机关话语层面的认可。调查发现,讯问并没有达到话语层面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讯问以及如何讯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讯问侧重于获取有罪供述,但也兼顾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疑点;整个讯问过程权力化色彩浓厚。此种状况有其内在原因,难以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未来应该从权力正当性的角度关注讯问的制度意义,并由此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 标签: 审查逮捕 讯问 权力正当 制度建设
  •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 标签: 认罪协商 繁简分流 认罪答辩 量刑建议
  • 简介:在刑事诉讼领域,应当树立以人权保障、程序正义、无罪推定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司法理念;要高度重视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与核心;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应进一步完善刑事证据制度,以实现刑事诉讼活动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促进社会和谐。

  • 标签: 刑事诉讼 现代司法理念 证据
  • 简介: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立案监督制度发挥了较为良好的功能和作用,维护了司法公正。但立案监督制度本身存在的法律条款粗疏简略、立法规定刚性不足等问题使立案监督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得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刑事立案和立案监督中设置的业务目标考评指标使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利益性冲突,由此而使双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了刚性的抵触乃至柔性的对抗。因此,有必要对立案监督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造。应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出发,从立法上完善立案监督制度,建构以质量为中心的立案监督考评体系。

  • 标签: 立案 立案监督 业务目标考评 利益冲突 机制确立
  • 简介: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2009年审理的一审案件和二审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表明:没收财产刑配置于重罪,司法适用率也比较高;轻罪则很少适用没收财产刑,而较多地适用罚金刑;没收部分财产的比例高于没收全部财产的比例,主要集中的罪名在职务犯罪和毒品犯罪。没收财产刑有其自身独特的优势,简单地以罚金刑的优势和“私权神圣”的意识形态来否定没收财产刑是不可取的。应当通过建立刑事被告人财产申报制度、明确没收部分财产数额的标准、建立刑事执行庭统一负责执行没收财产刑和特别没收、完善民事债权优先制度来改革与完善没收财产刑。

  • 标签: 没收财产刑 司法统计 改革 完善
  •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的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的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的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的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以抗诉为中心 审判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