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中央把城镇化定位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无疑会激发各级干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如果不改变城镇化理念,很有可能重蹈以往规模城镇化的老路,使土地城镇化超越于人口城镇化,城市二元结构长期保留下来,这就有悖于城镇化的初衰。城镇化的动力源是寓于人类的需求欲望,由于农业社会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使人类变农业社会为工业社会以及后工业社会,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城市,便因此应运而生。人是城市化的主体,也是城市化的目的,离开了“以人为本”的轨道,城市化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我国城镇化已经演变到这个阶段,即不提高城镇化质量,不着力于“人的城镇化”,城镇化就不可能健康发展。拉丁美洲国家给我们留下的深刻教训是,虽然城市化率超过80%,但是至今仍然深陷“中等收入陷阱”。
简介:青海省某单位与广东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某单位院内一栋洗浴中心大楼,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若逾期交付,某建筑公司应向某单位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至2012年8月1日,某建筑公司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按时完工.2012年12月6日,因多次协商未果,某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某建筑公司依法履行合同,并向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某建筑公司认为合同中约定的3倍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且按日按合同标的的20%支付违约金,也明显过高,请求法院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