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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扩大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活动进行监督的范围、增加了监督的方式、强化了监督的手段,将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予以法定化。文章对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监督渠道等具体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 标签: 民事调解 检察监督 制度设计
  • 简介:当前“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当事人的积极性,影响到法律的公信力。欲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其纳入检察监督的体系中,而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既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基础。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从立法上进行完善。

  • 标签: 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权力制衡
  • 简介: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刑事诉讼的法定任务之一后,检察机关应相应地对法律监督职能做出调整。首先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理念,实现法律监督的多元性、双向性;其次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任务,强化对公民私权利的保障;再次应当调整法律监督的手段,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最后要调整法律监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确保法律监督能够落到实处。

  • 标签: 尊重和保障人权 法律监督 新刑事诉讼法 羁押必要性审查
  • 简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给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与此相对应,我国也建立了行政赔偿监督和司法赔偿监督

  • 标签: 国家赔偿 法律监督 价值 司法赔偿 行政赔偿 赔偿责任
  • 简介: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 标签: 民事诉讼 检察监督 检察建议 执行救济
  • 简介:我国现行的检警关系是由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加以规定,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形成的一种互动关系。刑事诉讼法直接将其表述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0条关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捕决定有误时提请复议(核)权利的规定,便是检警双方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 标签: 复议 实证分析 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 案件 刑事诉讼程序
  • 简介:案管部门是检察机关集中、统一化检察业务中心。其通过集中管理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公正性,进而提高检察工作的绩效。案管部门作为检察改革的实践创新,既面临着改革的阻力,也蕴藏着监督、效率价值。

  • 标签: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检察改革 维度 展望 检察工作
  • 简介:新《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原则,并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既是对新《民事诉讼法》内容的贯彻和具体化,也是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和检察制度的需要,同时有利于从权力制衡的角度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检察监督制度 民事执行 制度研究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
  • 简介: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强化了以检察监督为主的违法侦查行为投诉处理模式,使我国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突破。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的规定仍然比较原则,为增强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在程序设计上要解决好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违法侦查行为投诉主体、受理条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调查处理方式、侦查机关自我审查程序、违法侦查行为的处置等。

  • 标签: 违法侦查行为 投诉 处理机制 检察监督
  • 简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检察机关各项基本职能.坚持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局的理念.遵循依法、全面、有限、有效、协同的原则,系统、全面、协调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保有特色思路和方法.发挥各职能部门的鲜明作用。本文分别从刑事犯罪、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环节阐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和工作方法。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职能部门 化解矛盾 工作机制
  • 简介:第三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开启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的新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四届一次人代会精神,落实全国检察长会、全市政法工作会部署,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明确未来五年重庆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凝心聚力、求真务实,

  • 标签: 检察工作 法律监督 富民兴渝 重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服务
  • 简介:本文采用法制传统与传承的分析进路,遵循法制变革的逻辑思路,重点比较、梳理并分析了法、德、美、英、日、俄等西方国家学位法律制度与学位政策的历史沿革、现状及发展趋势,以期为健全我国学位法律制度提供域外参考与借鉴。

  • 标签: 学位制度 法律视角 国际比较
  • 简介:刑事辩护权作为公民受到刑事追究时享有的程序性权利,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基础性制度设置。刑事法律援助作为保障刑事辩护权的法律制度,是人权保障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尽管我国宪法和法律等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扩大了刑事辩护的内容,也为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进一步开辟了道路,但法律的出台并不等同于社会理念的普遍建立,有必要强化社会的刑事法律援助理念,不断提高我国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水平,促进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和和谐社会建设。

  • 标签: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公民人身自由 刑事辩护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法》 人权保障
  • 简介:国家富民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民间资本的迅猛增长,源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和国内投资渠道的有限性,民间资本以民间借贷等不同形式活跃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但由于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碎片化"和滞后性,加之稳定性、协调性、严肃性和前瞻性不足等问题,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法律预期、法律获得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障碍。针对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应该从法律引导、制度完善以及利率规制等渠道对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法律障碍予以制度回应。

  • 标签: 民间资本 民间借贷 法律障碍 法律制度
  • 简介: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直接应对的是如何解释法律约束或法律义务的来源问题。他虽然在聚合行为和批判反思态度的基础上界定法律的约束力,但《法律的概念》实际上并没有阐明其中的内在机理。哈特的理论与约翰·塞尔有关制度事实理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在塞尔的理论中,制度事实因集体意向性、功能归属和构成性规则而产生,无论其原始材料为何。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制度事实及其逻辑结构本身就已经证明相关权力的存在。借助这一思路,法律也可以被视为制度事实,这种制度事实的原始材料是各种言行行为,而哈特的承认规则相当于构成性规则。如此一来,套用塞尔的理论,社会规则理论对法律的约束力解释力便可获得深化和加强。

  • 标签: 社会规则理论 制度事实 法律约束力
  • 简介: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承继了前苏联的部分理念和框架,随着自由化和私有化进程的加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监管主体以中央银行为核心,联邦金融市场管理局为辅助,同时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发展。在法律体系方面以《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市场法》作为主要规范金融服务市场的依据,其他单行法规和个别部门法中的特殊规定也发挥着调控作用。金融危机之后,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法律逐步完善,法律规定比较全面,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还应继续转变立法理念,加强部门法的协调统一,平衡好国家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关系。

  • 标签: 俄罗斯 金融服务市场 监管 法律制度
  • 简介:2013年10月9日,江蘇連雲港地溝油案一審判決。這起備受關注的特大地溝油案的主犯王成奎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也是地溝油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一次。事實上,早在這起食品安全罪案抓住人們眼球前,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已被列入2013年國務院立法規劃。正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所言,「加快建立起理念更加現代、價值更加和諧、制度更加健全、機制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已是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迫切需要」。「民以食為天」。五千年歷史縱橫,形成了中國獨有的飲食文化。然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的曝光,卻讓國人的美味餐桌埋下隱患。當運用「重典」成為社會共識,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集結號被高調吹響,新近出臺的司法解釋、量刑從重的典型案例和重拳出擊的專項行動無不堅定了人們對食品安全治理的信心。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等4部門發佈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適用緩刑,為從重處罰食品安全犯罪奠定了基礎。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界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迎來一片歡呼聲。事後追究的「重典」正在日臻完善,源頭治理環節中也應當建立起嚴格的法律制度。本期特邀請徐景和司長,著眼全局,從企業責任、政府責任、監管機制、社會共治、懲罰舉措等多個方面切入,全面闡述中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 标签: 《食品安全法》 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安全治理 犯罪分子 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