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简介:哈特的社会规则理论直接应对的是如何解释法律约束或法律义务的来源问题。他虽然在聚合行为和批判反思态度的基础上界定法律的约束力,但《法律的概念》实际上并没有阐明其中的内在机理。哈特的理论与约翰·塞尔有关制度事实理论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在塞尔的理论中,制度事实因集体意向性、功能归属和构成性规则而产生,无论其原始材料为何。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制度事实及其逻辑结构本身就已经证明相关权力的存在。借助这一思路,法律也可以被视为制度事实,这种制度事实的原始材料是各种言行行为,而哈特的承认规则相当于构成性规则。如此一来,套用塞尔的理论,社会规则理论对法律的约束力解释力便可获得深化和加强。
简介:2013年10月9日,江蘇連雲港地溝油案一審判決。這起備受關注的特大地溝油案的主犯王成奎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也是地溝油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一次。事實上,早在這起食品安全罪案抓住人們眼球前,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已被列入2013年國務院立法規劃。正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所言,「加快建立起理念更加現代、價值更加和諧、制度更加健全、機制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已是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迫切需要」。「民以食為天」。五千年歷史縱橫,形成了中國獨有的飲食文化。然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的曝光,卻讓國人的美味餐桌埋下隱患。當運用「重典」成為社會共識,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集結號被高調吹響,新近出臺的司法解釋、量刑從重的典型案例和重拳出擊的專項行動無不堅定了人們對食品安全治理的信心。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等4部門發佈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適用緩刑,為從重處罰食品安全犯罪奠定了基礎。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界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迎來一片歡呼聲。事後追究的「重典」正在日臻完善,源頭治理環節中也應當建立起嚴格的法律制度。本期特邀請徐景和司長,著眼全局,從企業責任、政府責任、監管機制、社會共治、懲罰舉措等多個方面切入,全面闡述中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