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精辟论述继承了邓小平关于法制建设的理论,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承担着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维护稳定,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任。严格执法的理论是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审判活动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一、有法可依是人民法院活动的基础为做到有法可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立法机关加快了立法的步伐,自一九七八年底至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近300个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了近800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订了3000多个地方性法规,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的
简介:摘要:近年保定市物流业的不断发展,但保定市物流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在研究保定市物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保定市物流业发展的几个问题,并从建设物流信息数据平台、物流运作过程的绿色化、物流发展的国际化接轨、物流企业聚集推动培养龙头企业、物流行业人才的培养和物流业务形态的多元化六个方面来提出对策,致力于推动保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简介: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吴区法院)地处无锡东南角,现同时挂牌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2000年12月28日建院以来,辖区面积不断扩大,案件类型日益增多,案件数量每年以20%-30%的速度递增,审判任务压力十分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严峻。面对新时代的召唤和挑战,新吴区法院全体干警只有主动应对,迎难而上,以解放思想为抓手,以民众企盼为目标,以履行职责为方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品牌建设为载体,求真务实,不断进取,才能圆满完成各种工作任务。在现阶段,尤其要在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使新吴区成为各类经济主体最活跃、最有发展前景的创业天地,也成为全市创新发展的主力军、领头雁。
简介:本文利用2002年1月15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15通知”)这一事件,以那些存在虚假陈述或有虚假陈述嫌疑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实证考察了司法独立性对投资者保护法律实施的影响。我们将样本公司分为司法相对独立和相对不独立的两组公司。我们发现,在“1/15通知”颁布日前后几个交易日内,样本公司的市场反应显著为负;并且,与司法相对独立组公司相比,司法相对不独立组公司的负向市场反应程度更弱。这说明,投资者倾向于认为,“1/15通知”及与其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实施,但地方政府对当地法院的影响降低了这些投资者保护法律得到实施的可能性。
简介:编者按:中共保定市委开展的"一抓双促创五好"活动,是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造。它不仅是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物质文明共担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的重要指示的生动体现,也是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有效载体。现将不久前本刊记者参加"一抓双促创五好’坚验交流会写的侧记发表,以期各地读者借鉴。"一抓双促创五好"活动(抓党的建设,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农村五好党支部),是保定市创造性地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决议的产物。这项活动开展两年多来,已经在广表的保定大地上,在一千万保定人民中生根开花,结出了丰硕的果实。不久前,中共中央政研室副主任郑科扬同志在保定考察农村党建
简介:摘要:医保支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然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一个世界难题,主要原因在于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性强,供需信息不对称。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是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重要路径。本研究以2021-2022年间保定市执行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项目、按床日、按人头打包付费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政策为例,对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难点进行剖析,以期为基层政策执行提供政策参考和理论指引。
简介:无锡是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新(沂)长(兴)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沪宁、锡澄、锡宜宁杭四条高速公路和长江、京杭大运河在其境内交汇,战略地位十分重要,1971年7月被国家列为全国人防二类重点设防城市。无锡市人防办在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领导下,在省人防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落实“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和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突出指挥通信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宣传教育三个重点,努力提高战备、社会、经济三个效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先后有72个(次)单位、13人(次)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六五”、“七五”期间,先后被国家人防委授予“人防战备建设先进城市”和“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先进城市”,1992年无锡市人防办又被国家人防委评为“全国人防工作先进单位”,“八五”末再次被江苏省人防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