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土地登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登记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薄公示的行为。我国的土地登记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经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
简介:摘要人们谈及作品的特征,总会提到作品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非损耗性”,这些可以归纳为作品的自然属性。作品是一种形式,手抄本时期的作品并非不具有“可复制性”,可是手抄本时期作者可以控制基于作品价值而产生的利益,因此社会不需要著作权法来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印刷机产生后,著作权法之所以产生,并不是由于作品的自然属性发生了改变,而是由于作品在传播中难以被作者所控制,即作品的社会属性发生了改变。在数字网络技术条件下,作品可以通过对作品设置技术措施控制作品。网络条件下作品的自然属性没有改变,而作品的社会属性却发生了改变,因此合理使用制度以及著作权法必然发生深层次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