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与公众间距离形成前是一种距离状态,静态的距离状态串起来形成动态的过程,即政府与公众距离形成的过程。政府与公众间的距离状态或距离的形成,除了“无接触”状态(彼此间无任何关联,谈不上有无距离)外,可分为表面接触、轻度交集、中度交集和深度交集形成的四种距离。通常情况下,政府与公众间距离大都处于较浅或轻度、中度水平,其“适当距离”更多体现为,双方较融洽或契合的利益距离和心理距离。适当距离是政府与公众顺畅沟通的前提。政府与公众间“距离”的本质是“心理距离”,而心理距离的锚定是政府与公众顺畅沟通的关键。政府要实现与公众——即政府信息接收者、反馈者和行动者——保持最大可能的顺畅沟通,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所处信息环境在了解双方距离的前提下,善于借助第三方作为协调机制,有意识地增加或缩短双方距离,从而保证彼此之间尽可能地平等对话、互相理解并达成共识。构建合作型政府信任关系是政府与公众共同致力于实现的目标,此目标本质上需要政府以自身有效的实际行动赢得公众的政治信任并进而形成政治信任的“锚定”。
简介:本文分析了有关南海领土冲突国内公众舆情的844个问卷数据,认为南海领土冲突的国内公众舆论具有“强群体极化”与“弱群体极化”的区别。南海领土冲突的公众舆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相矛盾性与非理性特征。在新媒体时代,公众舆论对南海问题决策形成“堤坝”效应。公众舆论对外交决策的影响要通过网络舆论和大众传媒的转化,这具体表现在公众认为个人对南海问题决策的影响微乎其微,但是通过大众媒体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外交决策。南海领土冲突公众舆论的“群体极化”、自相矛盾性和非理性等特征对南海决策形成较大的压力,这需要政府考虑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更好引导公众舆论,疏导民族主义情绪,使公众舆论与南海决策形成一种良性的动态平衡。
简介: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