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9
17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卫生执法部门在处理投诉举报的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一企业无证生产涉水产品的案件,立案展开调查,经卫生行政程序,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总结查处案件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更好的监管给执法工作提出建议。

  • 标签: 涉水产品 行政处罚 分析
  • 简介:摘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的源头在于原料药质量的保障,研究原料药生产企业供应商的选择与批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原料药供应商的选择要严格执行供应商选择评价标准,不符合供应商选择评价标准的企业坚决不能纳入公司原料药采购计划中,在对多家符合供应商选择评价标准的原料药供应企业的选择方面,根据实际采购情况选择不同的筛选方法,获得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最低、产品质量最高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最终实现与原料药供应商长期共赢和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 标签: 原料药 生产企业 供应商
  • 作者: 李凤英
  • 学科: 医药卫生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创建时间:2019-03-13
  • 出处:《中国保健营养》 2019年第3期
  • 机构:(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四川眉山620010)【中图分类号】R1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484(2019)03-0226-01行政沟通属于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医院管理质量对于患者就医质量影响较大,为保障医疗质量,需要对现有医院行政管理的弊端进行改革,提出促使行政沟通有效性提升的路径。1当前医院行政管理沟通中存在的问题行政沟通在医院行政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对于医院整体发展价值极高。但是由于行政沟通管理中的问题导致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有序进行,对于医院的长期发展影响较大。1.1行政沟通模式单一陈旧当前大多数医院中的行政沟通模式都过于单一,缺乏创新性和有效性。医院中,上级对下级布置工作指示或者发布工作任务时,通常应用传统的工作会议。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的方式传导工作任务,一来需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这样必然会造成时间上的浪费,对于提升沟通工作效率即为不利。针对这种准备工作导致时间浪费现象,多数医院选择将会议沟通变为发放纸质资料,通过书面文件传达工作安排和工作指示。但是应用纸质资料进行沟通,将会导致信息传递失真,下级无法很好地了解上级传递的信息,也会造成信息传递受阻。1.2行政沟通缺少时效性医院行政管理沟通工作中还容易发生的一个问题就是,上级与下级在沟通过程中缺乏时效性,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导致信息不对称的原因有很多种,根据例如下级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时,没有及时汇报有关信息,将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当信息传递不及时,将会导致下级无法准确理解工作任务,发生理解性方面的错误判断。信息传递不及时对于医院经营和发展影响较大,不利于医院医疗质量提升。部分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之间协同完成,牵头部门在沟通工作不利的情况下,将会导致工作完成的效率和质量都大打折扣。1.3行政沟通信息缺乏完整性行政沟通信息不完整将会导致上下级部门在工作中无法接收完整的信息,致使工作安排和工作执行中发生不可避免的错误。在实际工作中,极易导致工作不符合领导和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长期以往不仅领导和牵头部门不满意工作成效,也会导致下级和协同部门感觉非常委屈,明明所有的工作安排都是按照上级和领导部门的要求进行的,但是最终的结果差强人意。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矛盾一多,极易导致医院有关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对于行政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2实现医院行政管理中有效行政沟通的途径医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医院内部管理系统较为复杂,如何做好管理工作成为了现代医院改革过程中所关注的要点,需要医院能够针对管理工作进行及时沟通,互相分享意见和想法,调整医院管理策略。行政沟通在行政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包含内容复杂,覆盖了医院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是医院内部交流信息的主要方式,需要重视提升行政管理效率,改善行政沟通模式,以此来强化医院管理质量,为医院经济效益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础。

  • 标签: 行政沟通 医院 行政管理 作用
  • 简介:在全国卫生监督行政诉讼案件中,卫生监督机构败诉的占30%左右,败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卫生监督机构对管理相对人违法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必备依据──卫生行政违法构成的要件,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直接关系。本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法学原理,对卫生行政违法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方面的要件进行了论述,旨在抛砖引玉,进一步探索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 标签: 卫生监督 行政执法
  • 简介: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5)07-0490-02摘要医院行政总值班指的是在特定的时间与区域内,代替医院行政机构行使管理职能的管理行为。医院行政总值班是医院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医院的正常平稳运行。医院行政管理中行政总值班的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行政总值班对于医院管理的意义所在,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应用方法,旨在为加强医院行政总值班的建设提供参考性意见,促进医院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 标签: 行政总值班 行政管理 参与人员
  • 简介:自1984年底在南京大学召开第一届微量元素科学学术讨论会到1995年春历经12个年头,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祥友教授先后进京20余次去国家科委、国家科协、卫生部、农业部、民政部。

  • 标签: 科学研究 微量元素 民政部 中国 学术讨论会 南京大学
  • 简介:近日,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雅培公司(以下简称雅培)收购圣犹达医疗公司(以下简称圣犹达)股权案。据了解,雅培和圣犹达在医疗器械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在中国小腔血管闭合器市场,雅培和圣犹达的市场份额分别为71.3%、23.9%,合计市场份额超过95%。

  • 标签: 雅培公司 医疗公司 商务部 股权 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实施卫生法的重要载体,是制裁违反卫生法行为的有力武器。制作和使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正确地制作和使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对保证卫生法的正确实施和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卫生行政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活动的法律凭证,记载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直接影

  • 标签: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文书制作 制作要求 语言表达
  • 简介:行政活动总存在着不少干扰行政机关内部或外部共知与共识达成的因素,称为沟通的障碍。根据障碍的类型,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心理障碍、语言障碍与环境障碍等三大类。公务员作为行政沟通的重要主体,必须了解这些阻挠共知与共识达成的障碍,并设法避免或克服。

  • 标签: 行政沟通 心理障碍 语言障碍 环境障碍
  • 简介:摘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是我们国家管理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事务的重要形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必须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权的卫生监督管理执法机构,笔者从事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多年,对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略有体会。本文围绕依法行政的六大原则,探讨分析了笔者从事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以来的一些体会,与同行共勉,特别是行政法基础理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体会。

  • 标签: 行政法基础理论 卫生健康 行政执法 应用体会
  • 简介:论述了卫生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前怎样收签《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审阅材料中的注意事项,怎样制作答辩状、交递答辩状和有关材料的程序及内容,以及如何拟定法庭调查发言提纲,法庭辩论提纲,为卫生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获胜提供前提条件。

  • 标签: 应诉主体 具体行政行为
  • 简介:本文阐述了关于营养素补充荆的一些基本理论,就近三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生产的营养素补充剂包括维生素类营养素补充剂、矿物质类营养素补充剂及复合型营养素补充剂的剂型、补充维生素或矿物质的种类、营养素补充剂的原料来源及适宜人群等做出综合性的统计分析,并就营养素补充剂的发展前景提出展望。

  • 标签: 营养素补充剂 维生素 矿物质
  • 简介:摘要运用管理工具完善行政查房,提高医院管理效能。

  • 标签: 行政查房 PDCA循环
  • 作者: 何岩(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36000)马春平
  • 学科: 医药卫生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创建时间:2009-12-22
  • 出处:《健康文摘》 2009年第15期
  • 机构: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职责和程序,将卫生法律、法规运用于公民或组织的活动。卫生行政执法情况的好坏,直接地反映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程序水平的高低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有存在,其行为严重地阻碍了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务必引起重视。在此,笔者对卫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几点建议。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摘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需要临床及行政部门的通力配合。医院行政部门为临床一线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支撑,医院行政部门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临床一线科室的服务质量,因此,医院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医院朝着稳定、高效的方向发展。本文主要对医院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 标签: 医院行政人员 绩效考核 问题 对策
  • 简介: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这是对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一项变革,是我国首次在行政强制执行的立法中明确执行和解制度。“执行协议”使行政执行方式在权限范围内更加灵活,更加柔和,改善了原有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过于单一和强硬的不足,有利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和谐。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过于笼统,未对执行协议的期限、适用程序等予以明确规定。

  • 标签: 行政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 执行协议 期限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