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单设一章置于特殊程序中,更加全面地保障了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诉讼权利。然而,该制度仍然存在诸多司法保护上的缺失,需要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制度的预防阶段、审查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服刑阶段以及服刑后阶段等五个阶段进行完善。
简介:加强未成年人素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刻,综合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长期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的内容有效性不强,给人才的全面发展带来局限性,也给未成年人的发展和提高造成限制,造成他们知识面窄,文理互不贯通,忽视了实践能力,创造能力的培养。为此,要真正转变观念,树立综合素质教育观念,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培养未成年人的分析能力、创造能力、组织能力和竞争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这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
简介:目前,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专门性法律4部、设有未成年人专章的法律2部、舍附属性条文的法律约34部以及立法解释若干。现行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法律位阶、法律术语、法律内容上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现行的未成年人法律呈现出缺乏操作性、专门性立法少、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不充分等不足之处,急需对顶层设计加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理想结构是“1+5+x”模式,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家庭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福利法》、《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核心法典,再加若干必要专门性法律。
简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形态、影响都有其特殊性,进入公诉环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年增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这几个领域,呈现出类型相对集中和多样化、作案地点和对象较单一、突发性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在社会转型期,未成年人犯罪日益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教育、改造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全社会所面临的一大课题。通过对南江县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犯罪特点及做法进行梳理,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提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以求今后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中有所改进,切实实现教育、改造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促使其健康成长的目的。
简介:摘要当前,由于青少年自我保护、珍爱生命意识差,有效预防、减少伤害的能力低下,生命与安全教育严重缺失,每年约有4000万儿童发生各类伤亡,如何引导未成年人走出生命与安全的误区,教育他们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加强未成年人的生命与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当前教育面临的重要的课题。
简介: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我国刑事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若其触犯刑法,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应受到刑法处罚的,应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形势,在外部环境影响下,未成年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多为偶然作案,往往一时性起冲动作案,不计后果。多为盲目作案,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带有随意性,缺乏严重的组织和策划。未成年人犯罪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应当受到刑法处罚。但是鉴于犯罪尚未成年,其心理、生理特征不同与成年人,教育和挽救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更大。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依照特殊程序处理,以利于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论述。
简介:对未成年人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可及早诊断其危险程度和危险类型,从而及早干预和矫治。本研究选取北美应用广泛、信效度俱佳的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为工具,以北京和郑州两地未成年犯管教机构的105名未成年犯为样本进行未成年人危险评估研究,提出了两个研究假设,最后均得以证明成立,并最终提出了对YLS/CMI的修订意见。从本研究可看出,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可以借助科学制定的评估工具予以评估和预测的,我们可以设计此类工具开展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研究,此类研究更适合通过追踪研究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