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错误,是指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或采取其他方式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违纪构成的特征表现为:1.侵犯的客体是党员和非党群众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非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事由,是不受任何非法侵害的。本案李某、陶某、杨某相互串通,将农民史某拘留7日,无疑侵害了非党群众的“人身自由”这一特定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之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或使这种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行为。这是认定侵犯他人人身自由错误的本质特征。有两层含义:其一,必须是具有强制性的剥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人民获得感提升的角度看,如使人民获得感进一步完成从"有"向"好"的转变,就必须在新时代的筑梦过程中,着眼于这一矛盾转变的现实,着力解决好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从而更显著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发展本身与发展过程中的公平正义问题,这就需要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寓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实践,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助力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