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价值工程的基本概念价值工程是二十世纪40年代后期产生的一门新兴的管理技术,也称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是研究如何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得必要功能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强调的是产品的功能分析和功能改进。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功能分析,通过具体分析,保留必要功能,去除不必要功能,补充不足功能,使产品的功能结构更加合理,达到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目的。价值工程的目标是提高产品价值。价值是指对象所具有的功能与获得该功能的全部费用之比,用公式表示即:价值V=功能F/费用C即价值是单位费用所实现的用途。价值工程侧重于设计阶段开展工作,以提高产品价值为中心,通过功能和价值分析,将技术问题与经
简介:近年来,在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案件中,被告以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作为抗辩的情形屡屡出现,涉案商标是否为商品通用名称成为案件裁判的焦点,但法院是否有权认定商品通用名称以及如何认定,仍缺乏统一认识。对情形相似但判决迥异的几组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对通用名称司法认定中5个仍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进行探讨后可以发现,商品通用名称的认定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并在此原则指引下正确适用法定标准、约定俗成的两类标准,对相关商业标识究竟归属权利人专有还是社会公有作出公平合理的司法裁判。此外,建议参照驰名商标、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之认定,明确赋予法院在民事案件中通用名称司法认定权,并完善其认定程序及标准。
简介: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1997年7月1日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司法惯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立法机关作出修改外,都予以保留。香港律师制度和《香港律师业务条例》也依照此精神基本保持原样不变。律师在房地产交易业务中的地位不变。香港的房地产业是香港经济的支柱之一,房地产价格的涨落标志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和衰落。为确保房地产买卖双方的权益,房地产买卖制度的手续规定得相当繁琐和复杂。这就给律师发挥作用提供了用武之地。一项房地产的买卖,从治谈到转户,几乎各个环节都需要律师的介入。在香港,一般的房地产买卖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一股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