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7年12月22日,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成立仪式。通过了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章程。选举包景轩、陈健、陈瑁、崔丽、杜钢建、杜万华、耿利航、宫鸣、巩沙、郭振中、黄海龙、黄振中、贺海仁、何兵、寇丽、匡爱民,里红(女)、李仁玉、李轩、林维、林莉红(女)、刘桂明、刘志伟、刘恒、龙显雷、罗庆东、彭东、齐文远、孙国瑞、苏彩霞、邵长富、邵敬扬
简介: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在按部就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创新教育载体,以“八个一”自选动作为依托,着力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效果显著,并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
简介:不久前,中国公证协会相继召开公证理论研究(扩大)、公证质量评估、业务指导和公证文书研究四个专业委员会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最近中央的一系列文件,讨论了赵大程副部长有关指示精神的落实措施.总体上看,会议思路紧扣司法部的部署和中国公协四年工作规划,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研究部署工作;会议内容密切结合公证业务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发挥专业委员会在理论研究、质量评估、业务指导等方面的职能;会议形式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准,勤俭办会、开门办会.
简介:<正>Ⅰ.大论题:民事诉讼程序的人性化专题:上诉审制度Ⅱ.德国民事诉讼法上诉制度概览1.上诉审之法律救济与《民事诉讼法》之法律救济体系2.上诉审作为较高级别的法律救济、审级制度与民事法庭的组织机制3.上诉审程序的实践意义Ⅲ."上诉"的界定、认证和任务(确切地说是"上诉之法
简介: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全体新学员同志们:令天,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北京市委机关分院政法函投站,首届法律专业本科班开学了!这是我市广大政法干部企盼已久的事,也是市属机关和单位需要学习法律的同志们关注的事情,更是本届全体学员值得高兴的大事!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市委机关分院政法函授站,代表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向出席今天开学典礼的中央党校总院领导,向市委机关分院领导,
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学英,女,196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四社。委托代理人肖文远,泸州五月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蒋伦芳,女,1942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集团公司打渔村10—1—5-13号。
简介: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伪造公司决议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即“无效说”、“可撤销说”、“不成立说”,作者认为对于伪造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宜采用不成立说,并就此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述,同时作者认为在赋予受害股东享有确认虚假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诉权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对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在一般情形下,应由内部股东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受害股东向伪世决议股东进行追偿。
简介:齐玉苓与陈晓琪均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以下简称滕州八中)1990届应届初中毕业生,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时成绩不合格,失去了中专考试资格。齐玉苓则通过了预选考试,在统考中成绩为441分,超过了委培录取的分数线。后来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以下简称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齐玉苓”为该校1990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陈晓琪从滕州八中领取了该通知后即以“齐玉苓”的名Y.A济宁商校就读。期间,陈克政将原为陈晓琪联系的委培单位变更为中国银行滕州支行。
判例研究在中国的新发展——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典型案例与法制建设研讨会侧记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精心谋划“八个一”自选动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和带动功能推动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等四个专业委员会会议相继召开
民事诉讼中的上诉审与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上诉制度的法政策学、法社会学理论思考
适应新形势,培养高素质政法干部——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北京市委机关分院政法函授站首届政法专业本科班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张学英诉蒋伦芳遗赠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伪造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认定——崔学侠与淮安市禾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薛玉兰确认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案
齐玉苓诉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