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经历了曲折、扑朔迷离和悲喜交加的艰难历程后,经济法制呈现出令人鼓舞的繁荣景象:1979—1992年国家共制订经济法律及有关决定135件,经济法规434件;地方人大制订的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达700多件,大大超过前30年经济立法总和。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新旧经济体制的摩擦日益尖锐并趋激化,建立在新旧双重经济体制“混合体”上的经济法制凸现令人担优的“瓶颈现象”——经济立法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长和扩大,而经济立法效益并未随着经济立法数量和规模的增长和扩大有效增长,相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突出。立法者的期望与法律实施效果之间巨大失衡使经济法制建设陷入进退维艰的矛盾狭谷之中,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
简介:<正>1993年12月15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lTI)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宣告结束。1994年4月15日,作为谈判成果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城由各缔约方代表正式签署。根据《最后文件》中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各缔约方的决定,“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关税总协定成为“处理成员国(包括单独关税地区)之间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所涉及的贸易关系的组织机构”。作为过渡,关贸总协定将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存一年。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包括众多协议,调整范围很广,除包括传统
简介:<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以邓小平同志南巡发表重要谈话和三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摒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在新阶段所面临的宏伟任务。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抓紧制定与完善经济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文拟对我国新阶段经济立法的必要性、经济立法的任务、经济立法原则以及进行经济立法时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等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