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起1998年的地方税收工作,知情的人都会一言以蔽之:“难”。难在何处?一是任务繁重。1998年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为639(k万元,比上年实际入库数增长13.28%。第四季度省地税局分两次下达全口径超收指标合计2694万元,全年需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征M对万元,按此口径比上年实际入库数净增加一亿多元,增长18%,比上年计划数增长20.1%。二是税源下降。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石油、化工行业效益下滑及企业转轨改制后税收减少的影响,加之市场需求不足,造成全市工商税收税源大幅度萎缩,粗略估算比上年下降4000万元。为填平这一增~降形成的一亿四千多万元的巨大差异,地税人开始了税收路上的艰难跋涉。向强化
简介:案件简介:2002年4月,某地税基层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从事天麻菌种生产销售的杨某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调查,杨某自1995年开始天麻菌种生产、销售,1998年底开始扩大经营规模,但一直没有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也未主动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主管分局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核定杨某1999年元月至2001年底应缴个人所得税8250元,并送达了《应纳税款核定书》。杨某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收到税务机关《限期纳税通知书》后仍拒不缴纳。地税机关依法对其处以拒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当事人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于2002年5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维持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但以“三年一次征收,不缴就罚款,显失公正”为由撤销了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税务机关不服一审判决,请求法院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遂责成审判监督庭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02年10月28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依法维持税务机关的征税和行政处罚决定。原告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上诉。
简介:税收优惠作为税法构成要素,是税收调节经济职能的具体手段之一。国家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或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予以照顾,为增加某些特殊社会成员的收入,提高其收入水平,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来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等手段,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这样在税法中规定予以减轻某些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狭义的税收优惠仅指减免税、出口退税及优惠税率。广义的税收优惠就是对某些特定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加照顾的各种规定。它直接目的和效果就是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几乎所有的税种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大体有如下几种:一、免税免税就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免征某种税收全部税款的规定。免税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几乎各税种均有规定。如增值税中规定了16项免征增值税项目,在营业税中规定了17项免征营业税的项目。这些免税项目的规定,直接影响到计税基数,从而会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具体纳税义务,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对征纳主体的利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直接影响。二、减税减税就是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