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的研究"大致可分为"应然性"与"实然性"的研究。"应然性"研究主要是对人的理想性发展的研究,指向较远的未来,"实然性"研究主要是对人的实际状况的研究,指向历史与现实,也指向人的发展的当下可能性研究。本文主要是对人的发展的可能性研究进行系统性梳理,并对"人性"、"民族性"与"国民素质"的内涵与发展目标加以建构性的大致界定,对其相互的关联发展展开假设性的思考。本文认为,关于实然性"人的研究"的梳理整合有可能使"人的研究"真正成为一种"自觉-自为"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构建"关于人的科学的历史"(埃德加·莫兰)。"人的研究"是青少年研究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青少年研究的理论重心基本上偏向应然性"人的研究"。随着实然性"人的研究"的梳理与系统性整合,青少年研究的理论重心有望在应然性与实然性"人的研究"间得到均衡。这无疑有助于青少年研究更接"地气",更贴近现实与科学,从而推动为青少年研究的持续发展。
简介:文章使用2000年和2010年两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以“男主外,女主内”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两个指标为例研究了10年间中国人的性别观念的变化。研究发现,从这两个维度看,中国人的性别观念出现了明显的向传统回归的趋势。而且,如果将世代更替对性别平等的积极作用排除在外,实际上同一批中国人的性别观念在10年间的倒退要比表面上看来更加严重。传统性别观念的回潮并不是局限于某一群体的特殊现象,而是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普遍现象。相比而言,年轻世代、女性、居住在农村以及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的性别观念向传统回归的速度较快;而年长世代、男性、居住在城市以及教育程度较低的群体向传统回归的速度较慢。结婚生育是导致年轻世代的性别观念快速转向传统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年轻人的性别观念向传统的快速回归非常值得我们重视。
简介:《民法总则》第191条确立了未成年人性自主决定权受到侵害情形的特殊诉讼时效中止规则。但对未成年人性侵害这个问题,还需要作三个方面的解释工作:首先,第191条应放置在侵权责任法体系中考虑,“性侵害”做“侵害性自主决定权”解释;其次,第191条存在法律漏洞,未将加害人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等情形纳入考量,这些情形应当解释为《民法总则》第194条第1款第4项规定,“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得以适用的情形;再次,依据第191条的立法考量,根据事物的本质,性侵害未成年人所导致的特别心理障碍问题也应在时效上予以特别对待,纳入《民法总则》第194条第1款第5项,“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