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南宋王明清的《挥麈后录馀话》卷1引《枢庭备检》日:五代初,朱梁时,内外俱轻.后唐时,内轻外重.“李从珂、晋高祖、刘知远、郭威,皆提本镇之兵,直入中原,而内外拱手听命者,循用庄宗、明宗之意也.”“周世家知其弊,始募天下亡命,置于帐下,立亲卫之兵,以为腹心肘腋之用;未及期年,兵威大振,败泽潞,取淮南,内外兼济,莫之能御.”南宋陈傅良的《历代兵制》卷8所载全同.宋人此论,影响甚大.今入韩国磐先生著《柴荣》一书,即说:后周以前,“五代的帝王很多是以方镇兵力夺得帝位的”,“此后,夺取后周帝位的不是方镇节度使,却是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了.他们虽然都是以武将夺取帝位的,但此中前后的区别,却是很显然的.”这种观点,明显是从前述宋人之论引伸出来的.韩著《隋唐五代史纲》即持此种观点
简介:司法行政权是辅助法院审判权行使的行政事务管理权,包括审判事务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三个部分。“司法行政权源于、服务于或辅助于法院裁判权”。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属于不同的权力结构,差异性较为明显,但两者又共存于法院这一组织架构中,国家司法职能的实现不仅仅依靠单纯的诉讼关系与庭审构造,同时必须仰赖以行政作用为基础的内部支撑系统对外获取资源和对内配置资源。从国外来看,美国、日本和法国、德国大致代表了司法行政权配置的两种模式,日本和美国为法院自治型的司法行政权配置模式,法国和德国为行政主导型的司法行政权配置模式。尽管模式形态不尽相同,但德、法、美、日等国家法院获取外部资源制度都遵循审判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的原则,审判事务由审判组织来完成,法院行政事务由司法行政部(司法部)来承担,最终目标是保障司法审判权力独立、公正行使。不同的是作为行政主导型管理模式的德国、法国遵循的是司法审判同管理事务完全分离,即由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部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法官则专事审判,除与审判直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由法官助理或者法官秘书管理外,法院的人、财、物由司法部保障和管理。实行自治型管理模式的美国、日本建立的是“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的内部分离制度,即在法院系统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司法行政管理局,负责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立足于国家司法改革的部署和司法审判权的独立性特点,基于司法审判权配置运行架构改革的目标,即以审判权为中心,主审法官和主审合议庭责任制的推行,根据我国司法行政权配置的历史演进和国外司法行政配置的比较研究,司法行政配置的改革方案大致区分为内�
简介:摘要: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赣州时指出,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党史专家说:上海建党,开天辟地;瑞金建政,翻天覆地。瑞金建政在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国际共运史上谱写了光辉篇章。中央苏区是当时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也是全国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党政军群首脑机关驻扎地,所在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党和红军在中央苏区这片红土地进行了中央苏区局部执政的重要尝试,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只有10年的情况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孕育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雏形,使陷于苦难深渊的中国人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