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行为的无效原则上应当是确定、自始、终局的,但也存在例外,即无效法律行为经补正和转换可以成为有效的法律行为。补正是指无效法律行为于无效原因消灭后因当事人的承认而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与该无效法律行为有同一内容的法律行为的情形;转换是指无效法律行为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的要件并依其情形可以认为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意图作出该其他法律行为的,该其他法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有效的情形。补正、转换均系专为无效法律行为而设的制度,与适用于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补全制度不同。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如其无效部分具备补正或转换的要件,可对该部分适用补正制度或者转换制度。
简介:干部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体制的轴心力量,而稳定高效的后备干部选拔、培养与流动机制则是确保政治精英群体能够持续“更新”并支撑政权运作的关键。当代中国的后备干部制度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变迁,其制度运转塑造了“选拔-培养-选拔”这一以“培养”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互嵌”式的持续动态过程,凸显了党管干部背后明确的认识论基础与方法论自觉。而在现实中,“用而不备、备而不用”的出现实际上是理性制度设计的预期过程与服从内在政治动力要求的补充过程相叠加的共同结果,从而使得“支流选配”在正反两个面向上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政治逻辑,并与“二元互嵌”共同构成对当代中国政治精英转换产生重要影响的中间机制。
简介:就地城镇化对本地农村青年的成长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对珠三角G市D区的调查,我们发现,农村青年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经历了身份特征、生活方式和职业发展路径的城镇化转换。就地城镇化一方面促进了农村青年"人的发展",使农村青年借以获得更丰厚的集体经济分红和土地升值红利,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培训,开拓更广阔的职业空间以及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但另一方面,部分农村青年在就地城镇化转换过程中也表现出种种不适应,从而陷入价值认同困境、职业发展困境、社区参与困境和群体融合困境,这些问题越来越成为农村青年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社会的高度警觉和重视。
简介:国外关于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经历了多元主义、法团主义、治理主义三种理论范式的转换.尽管三种范式各不相同、不断论争,但都得到国内学界的积极回应,成为解释我国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主流工具.这种将中国经验现象置于西方理论范式下的分析虽以中国为研究对象,但事实上属于主体缺席的研究,无法描绘出我国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复杂图像.循着"以中国为方法"的理论研究路径,从理解社会组织的性质差异、公共服务的性质差异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目标差异三方面现实出发,提出我国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的"三轨分析"新视角:政府、市场、公益三种逻辑分别从传统社会中分化出来,其力量格局决定了服务购买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性质与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