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来源于英美法系的品格证据。在国外,社会调查员一般由专职利会工作者担任。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有两种形式:一是外聘型,即由社会团体来担当社垂调查主体,二是内聘型,即由法院来担当社会调查主体。时下,理论界对法院、检方、辩方、社圣组织承担社会调查主体都存在着一定争议。笔者认为,在当下控辩审的诉讼结构中,赞成暂由法蹋内部、合议庭成员之外人员组成社会调查主体。具体来说,在法院内部成立独立建制的社会调查豆办公室,选聘专职的社会调查员来担当社会调查的主要主体。这种暂行性的主体模式,随着司法倒革的进行。可逐渐转由社会组织担任。在这种情形下,建立我国社会调查主体应在选任资格、经黉保障、介入时间、调查对象四个方面进行考量。同时,要对专职社会调查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培训以保障队伍质量和调查水平,为做到调查的客观性、完整性,建议以调查表格的形式,取代主观,“比较强的调查报告,在相对独立的量刑阶段予以出示,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避免审判人员先入爿主的价值判断,保障社会调查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简介:近日,人民日报头版刊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指出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今天,青少年群体已经成为互联网使用的主力军,为了深入研究网络新媒体环境下舆论传播的特征,探索针对性的青少年工作的对策,芡青团北京市委于今年11月启动了《网络新媒体传播特征与青少年工作对策研究》课题,现将阶段性成果分享如下:前期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电话和问卷调查,累计对企业、农村、社区、高校、中学、社团、志愿者等领域的6000余名青年进行的电话访谈,通过团市委网站、CNNIC网站、八通网、望京网等社区网对18461名青年网友进行了网络调杏。二是深访网络名人和意见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