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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常言道:名山名水出名茶。茶树本来是野生植物,乃“南方之嘉木”,一般都生长在气候温暖潮湿、自然环境秀美且人烟稀少的山区。如果环境受到破坏或污染,茶树的生长就会受到影响,茶叶的味道就会发生变化,好茶也就变成了次茶。由此可见,茶树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境

  • 标签: 茶环境 法环境 法治建设 中国
  • 简介:<正>(2006年9月12日商务部令2006年第18号公布自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零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

  • 标签: 管理办法 促销行为 公平竞争秩序 违法所得 十六条 市场竞争秩序
  • 简介:美国电商税制的发展历程为我国提供了制度关照.可税性和征税权的先行确立是电商税制生发的源泉.税法的收入功能与治理功能在电领域应得到重视与调和.美国电商税制的要点包括税收法定、税收中性、税收公平等三大根本原则,这同时也是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破题思路与落脚之处.立足基本国情和吸纳可考经验相结合,切实落实税制基本原则,重视电商行业发展与财政收入兼顾,将为本土化电商税制提供立法角度和制度逻辑.

  • 标签: 可税性 征税权 税收收入 电商税制 财税法治
  • 简介:如何对金融保险服务课征增值税是增值税制度构建的重点与难点。本次'改增'就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然而,金融保险服务的增值税规则散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改增'改革所制定的各个规范性文件中,规则简约而粗糙。作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金融保险服务,尽管存在一个确定的核心领域,但却存在大量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在增值税课征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争议。大量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待遇并不明晰。更重要的是,本次'改增'改革依然未能彻底解决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因此,本次改革将金融保险服务纳入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仅仅是制度构建的起点,未来仍有必要对此制定更加明晰而具体的规则,确保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的全面抵扣,以真正实现增值税的税收中性的目标。

  • 标签: 金融保险服务 “营改增” 税额抵扣
  • 简介:为避免具有强大购买力的零售企业对供货厂商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日本政府公正交易委员会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第9款,于2005年5月13日出台了《关于大规模零售企业在与供货厂商交易中采取特定不公正交易方法的告示》,以取代1954年公布的《关于百货店业采取特定不公正交易方法的告示》。该《告示》的规范对象是大规模零售企业从供货企业购买用于销售的商品的行为。

  • 标签: 交易行为 日本政府 立法规范 公正交易委员会 零售商 零售企业
  • 简介:针对创业板市场固有的缺陷与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出现的明显投机现象,我国创业板市场有必要引入做市制度。我国已有的做市制度立法经验及《证券法》的修订为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制度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仍对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制度构成障碍。对此,可通过针对做市正常运营做出适用例外的规定,建立做市的市场准入制度,选择竞争型做市制度等措施加以完善。更多还原

  • 标签: 创业板市场 做市商制度 混合交易制度
  • 简介:如今,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深入城市甚至乡村群众的日常生活。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的普及程度和商业创新已经不亚于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原本线下就存在的假货问题也‘与时俱进”,转移到.“线上”,借助电渠道牟取暴利,

  • 标签: 请求权基础 法律路径 打假 电子商务 日常生活 商业创新
  • 简介:网络运营与用户之间协议是一类新兴的合同,其法律规制关系着对作为新型消费者的用户之权益的合理保护。就性质而言,用户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其条款规定应具有"明示"性。除以增进用户利益为目的,运营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协议条款。运营应负有服务说明义务、告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在行使解除权时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应有区别地对待不同情形下免责条款或禁止性条款的效力。

  • 标签: 用户协议 网络运营商 网络消费者
  • 简介:没有爱情的人生不是幸福的人生,品尝爱惰之果也是分外甜蜜的。然而,当数以百计的美女众星捧月般地向你求爱时。那种感觉又该是如何呢?前不久。在山城重庆市,阴差阳错之下,竟有上百名女子狂热地追求起已婚的李先生,结果使他家庭破裂,愤怒异常,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案 征婚广告 精神损害责任 广告纠纷
  • 简介:明清市廛律例主要针对牙人牙行而设。牙纠纷是明清商业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类型及解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传统国家对于商业社会控制的重要特征。明清牙人对国家赋予的公法职能的行使和滥用是引发诸多牙纠纷的重要原因。

  • 标签: 明清 商牙纠纷 社会控制 公法职能
  • 简介:看房时,开发告知业主小区附近将建城铁,保证业主出行交通便利,“人住即有城铁”,并在楼盘的售楼处展示了“北京2015年地铁规划”展板。因为“人住即有城铁”,业主以每平米14000元的价格购人该楼盘一处楼房。然而购房后,业主得知新房所在区域并无建城铁的计划。为此,业主以开发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开发诉至北京市房山区法院要求赔偿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这起闹得沸沸扬扬、深受媒体关注的案件经法院审理,以业主的索赔请求未获支持而告终。

  • 标签: 开发商 地铁 索赔 兑现 主诉 法院审理
  • 简介: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新法》);对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为《旧法》)进行了系统的修订,涉及基本原则、监管模式、根本制度、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改动较大。环境监管模式主要由环境基本法所确立,因此伴随着《新法》的出台,环境监管模式也相应地发生了转变:从《旧法》强调环境执法到《新法》提倡环境治理。

  • 标签: 环境治理 监管模式 环境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强调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裁判要旨】开发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诱使购房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构成欺诈。购房者在撤销权除斥期间内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标签: 开发商 房屋 故意 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者 意思表示
  • 简介: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民事侵权责任边界关乎"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提供侵权责任承担有主动介入与被动应对两种不同的应对模式。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民事侵权责任承担必须符合技术与商业发展现实,不能要求其承担一般的普遍监控民事侵权行为的义务,但其应承担一定的管理平台以及与权利人合作的义务。互联网平台提供违反管理与合作的注意义务并不必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互联网平台提供必须对具体的民事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才应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 侵权责任 注意义务 过错
  • 简介:正义是弥久常新的议题,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正义也被赋予新的含义.环境正义成为环境时代的正义范式。环境是社会建构的,环境问题的真正根源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非正义性。环境正义主张所有地区与人群包括弱势群体有免于遭受环境损害的自由,有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平等享用的权利,经由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达致可持续发展以提升民众的福祉。因此,环境法学研究应当走出“全称命题”与“重自然轻人类”的传统路径,其范式应当转移到环境正义议题。

  • 标签: 环境正义 范式转移 地区与群体差异 环境损益分配
  • 简介:一、中国环境立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环境立法。是从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开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197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标志着中国当代环境立法的起步。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国际社会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共识。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环境立法的发展。至今。中国环境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 标签: 环境法律体系 中国现代 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所规定的环境污染所致损害应包含环境损害,其理论依据,在目前看来,不在于环境权理论而在于环境公共信托理论,此种理解与我国《宪法》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将环境污染侵权中的损害解释为包含环境损害,符合我国遏制环境污染的需要,与我国当前立法与司法实践相协调,顺应了国际立法潮流。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就环境损害而言应定性为侵害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污染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以使受损环境恢复原状所合理需要为限。

  • 标签: 环境污染 侵权责任 环境损害 公共信托
  • 简介:在中国现阶段的环境法学研究中,表现出一些以非法学方法研究环境法学问题的倾向,包括以国家政策或领导人讲话为基础阐释环境法律的“行政解释学”倾向,以成本一效益为唯一分析方法而排斥其他研究方法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倾向”以及在环境科学、生态学不断发展背景下,不同学科话语转换缺失的问题倾向。这影响了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造成环境法学研究成果难以被法律实践所应用。环境法学是法学学科的一个分支部门,在研究目的及研究和应用方法上必然应当具备法学的特质。法学研究以实践为基础,主要解决价值判断问题,在方法上注重运用以权利义务分析为根本特征的法律思维。因而研究环境法学应当遵循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法律思维解决价值判断问题。

  • 标签: 环境法学研究方法 法律思维 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