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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信用作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已有170多年的历史。它是银行以自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保证的一种凭证,与汇付、托收相比更为可靠。为了缩短买卖双方资金滞留的时间,保证卖方能安全收到贷款,在国际贸易中,多以信用为主要支付方式。许多国家特别是贸易发达的国家都有关于信用方面的法律。如美国的统一商法典,目前,各国都倾向于使用《跟单信用统一惯例》(500号)。这些现行的国内和国际立法都对指导信用证实践发挥了

  • 标签: 信用证条款 开证行 国际贸易 受益人 银行 跟单信用证
  • 简介:我国现行的公证法规对公证赔偿责任制度无明确的规定.作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和,仅规定了对错误或不当的公证文书,公证处及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因公证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应退还当事人.而对于因错误公证或不当公证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一项空白.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公证赔偿责任的规定尚付之阙如.此亦使公证实践适用这一责任制度因缺乏依据而成为不可能.

  • 标签: 《公证程序规则》 司法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埋单 赔偿责任制度 公证暂行条例
  • 简介:诉讼程序的改革,应该怎么改?往哪儿改?一则曰公正,一则曰效率。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指征,则在于主要依靠规范化的技术方式来实现前述目标。鉴于法官心的不可排除性和天然不足性,在"心黑箱"的现状之下,极易导致实质性的突袭性裁判,从而造成对法治价值的根本伤害。因此,基于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在审判程序中引入心透明化的制度设计,力图使法官的心状态从"黑箱"走向"白箱",防止突袭性裁判的制度性不公,是行之必要且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案之一。

  • 标签: 诉讼程序改革 “心证黑箱” 突袭性裁判 “心证白箱” 心证透明化
  • 简介:结婚当事人以外的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在婚姻登记机关为结婚当事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没有异议,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对方当事人离婚。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他人代办的结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意见分歧很大。《代办的结婚是否有效》一文的观点作为一家之言.刊出供大家争鸣。希望对此问题有兴趣的读者来稿参加讨论。

  • 标签: 结婚证 当事人权益 法律效力 代理登记行为 撤销权 婚姻制度
  • 简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此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安全、依法验证等规范,保护公民权利的色彩更加鲜明。但遗憾的是,该法名称仍然沿用了居民身份证法,而不是更具现代法律精神的公民身份证法。

  • 标签: 居民身份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名 立法 现代法律精神 公民权利
  • 简介: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国务院法制办公窒公布了《居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首次明确了持证人的权利,明确持证人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等权利。

  • 标签: 居住证管理 国家宪法 改革 国务院法制办 免费义务教育 人的权利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记者发放、使用及管理,保障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维护新闻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国新闻机构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件名称为新闻记者。新闻记者是我国新闻机构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

  • 标签: 新闻记者证 行政许可 新闻机构 项目设定 新闻采编人员 新闻采访活动
  • 简介:现今法律制度对于c律师执业地域范围是否应受限制尚不明确,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这不仅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也影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究其根由,一方面是因为关于C律师执业地域的上下级法律规定间相互冲突,另一方面是因为c律师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现实考虑所致。对此,出于公正原则及立法目的的考量,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0条进行适当缩小解释以消除法律冲突。同时,通过保障经济收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彰显社会价值等方式,鼓励持C律师在农村地区执业。

  • 标签: C证律师 执业地域 限制
  • 简介:法医学文审查亟待加强王能义,张万清人体损伤程度的法医鉴定结论是伤害案中的重要证据,其鉴定结论是否正确往往涉及到行为人罪与非罪和罪轻罪重的问题,一旦法医鉴定失误,就会造成错案。为了了解我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涉及人体损伤法医学鉴定和文审查的情况,我们...

  • 标签: 法医鉴定 文证审查 法医学鉴定 检察机关 重伤鉴定标准 软组织损伤
  • 简介:<正>信用欺诈一直是困扰信用业务的一大世界性难题。由于信用交易机制本身存在的固有缺陷,给一些不法之徒进行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世界范围内,信用欺诈影响范围之广,造成损失之大是触目惊心的。为了遏制和应对信用欺诈,美国法院首先确立了欺诈例外原则,其后很快就被世界各国法院所普遍接受和遵循。然而,对于欺诈例外原则的具体理解和适用,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司法界,都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和争论。一、欺诈例外是信用独立抽象性原则之例外欺诈例外是什么的例外?对于这个问题,至少有四种不同的提法。

  • 标签: 欺诈例外原则 受益人 信用证交易 信用证欺诈 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
  • 简介:<正>国际信用交易通常涉及为数较多的当事人,这些当事人往往位于不同国家、受不同法律管辖,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一旦出现非纯为一国的争议,就会产生两个先决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即哪一国法院对所产生的信用争端具有管辖权;二是法律适用问题,即该争端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

  • 标签: 法律冲突 信用证交易 先决问题 合同无效 罗马公约 冲突规则
  • 简介:一、案情概述1997年4月15日,某毛纺公司为某电缆公司在1997年度连续向某银行申请开立总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的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向某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一份。同年9月11日,电缆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购销电解‘买卖合约’,货款为470,350美元,电缆公司据此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9月30日,银行开

  • 标签: 信用证纠纷案 信用证合同 不可撤销担保书 担保法 案例 中国
  • 简介:后果主义论辩是法律论证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从后果论的角度为规范适用提供“二次证明”。尽管后果主义论辩受到诸多批判,如以损害形式逻辑为代价、引入法官动机破坏法律的确定性、以法律工具主义作为价值预设等,但是后果主义论辩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作为重要的论证方法,是法官思维的组成部分,也是协调规则安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矛盾、解决权利相对性困境的重要方法。基于不同类型的后果,可以将后果主义论辩区分为制度型、目的型、道德型和政策型,这四种类型的后果主义论辩都有独特的适用领域和适用限制。在个案裁判中,后果主义论辩以“显性”和“隐性”的方式存在,作为一种辅助性依据,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法律问题还原为事实问题。然而,受制于人的有限理性、法官的价值偏好,后果主义论辩在适用时需要就个案事实与逻辑后果的相关性进行论证,必要时辅之以其他的论证形式,并对适用的推理过程展开细致的说理。

  • 标签: 后果论 后果主义论辩 辅助性依据 相关性 形式法治
  • 简介:涉法涉诉信访听证制度,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为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和场合。但现行信访听证制度在具体适用上还存在一些缺陷。分析信访听证制度,指出听证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几点建议。

  • 标签: 涉法涉诉信访 听证制度
  • 简介:<正>为加强和完善出口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和《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一、出口许可的管理机关第一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全国出口商品许可的管理机关,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国家出口许可规章,检查出口许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第二条外经贸部依照《外贸法》,确定、调整出口许可管理商品范围和目录以及发证机关的发证商品范围。

  • 标签: 出口许可证 外经贸部 发证机关 出口商品 进出口企业 出口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