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巴克莱诉西姆斯案被誉为不当得利法中的多诺霍诉史蒂文森案,因为在西姆斯案之前,英国不当得利规则只散见于有限的特定情形中;在西姆斯案之后,英国不当得利规则首次被整合出了一般条款,尽管该案只涉及不当原因为错误的类型.具体而言,只要甲基于事实认识错误对乙做出给付,且错误与给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甲原则上就可以要求乙返还这份利益.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就可以抗辩甲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第一,甲基于合意或法律的推定,无论相关事实如何,总是希望乙保有这份利益;第二,乙就接收这笔钱已经提供了对价,尤其是这份利益是甲用以偿还先前欠乙的债务;第三,基于事实或法律的推定,乙的得利已经丧失,且得利丧失时乙为善意.
简介:有关机关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提起的海洋环境诉讼,其所保护的客体是环境公共利益,因此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根据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框架,海洋环境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与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都有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资格,其中又以海洋环境行政机关为优。因海上油污损害引起的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兼具海事与环境公益双重性质,应同时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与环境公益诉讼特别程序,两者乃互补关系,而非竞合关系。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上,除了在因果关系上应继续适用证明责任倒置这样的减轻证明责任措施外,还应当进一步减轻原告方的证明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由法院酌定损害赔偿数额。
简介:辩护词的开头语,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不可忽视。《律师世界》一九九四年第五期同时刊载了尚君先生的《辩护词开场白的方式初探》(以下简称尚文)和沈波先生的《辩护词开头语应言简意赅》(以下简称沈文》两篇文章,足见律师界对辩护词开头语的重视。有人认为:辩护词开头语无固定模式,依辩护律师的个人习惯和不同风格,或简或繁,或重于理,或侧于清,各有所好。而尚文、沈文就辩护词开头语的一般规律性、风格差异之中的共同性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各自拟就了一段较好的辩护词开头语。笔者对两文的基本立文思路表示赞同。同时认为:刑事诉讼辩护词作为一种专门的法律文书,它的开头语部分应当具备一般公文的显著特征,即
简介:一、旅游服务机构及其导游对自然风险的防患意识应当高于游客,且负有保障游客安全的责任。应以游客安全第一为宗旨。依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对是否调整行程作出正确判断。导游不顾客观存在的危险。坚持带游客冒险游玩,致游客身处险境,并实际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其所属的旅游服务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游客遇险或者受到伤害后,相关旅游服务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及时给予救助。旅游服务机构未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损害结果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除存在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维护、管理义务.或者损害结果的发生系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受害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等三种情形外.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