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贸易与环境这对有史以来的矛盾,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迅速推进,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日益激化的趋势。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各个国家对环境的管制越来越严,甚至单方面启动经济贸易政策作为实现环境目标的手段,结果往往是将单边环境措施异化为贸易保护的工具。WTO作为全球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是目前解决贸易与环境矛盾的主要场所。对于单边环境措施,WTO表现出有保留的许可。它原则上承认成员为满足环境政策的需要单方面采用或维持单边措施,但是坚持多边磋商与合作是解决贸易与环境冲突的首选途径,成员必须在WTO制度框架下,以不违背WTO目标和基本规则的方式实施单边环境措施,维护环境与贸易的协调发展。
简介: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深入,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需求全方位扩大,相应的技术转让条款正式出现在国际气候立法之中并不断得以扩充。虽然就何为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转让,极少法律文件对此做出专门的书面阐述和区分,但是事实证明,传统的技术转让概念已经不足以解释、涵盖和衡量气候变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作为一种有别于常规商业的运作模式,气候变化技术转让需要得到国际法方面的有效支撑。而这必须是建立在对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技术转让确切定义的普遍且对接的共识上的。一个具备普遍性、确定性、形式合理性和实践操作性的概念框架有利于消除谈判进程中的理解分歧,理顺国际气候执法并最终切实地推动实践领域的全球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