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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风险社会中环境法制以应对环境风险为预期。环境风险的不确定和高科技背景,使得对其规制的重点不在于修改追求稳定性的立法,而在于能够“就事论事”的环境行政执法,规制环境风险是环境行政的逻辑起点。当前的环境行政缺乏整体视野与思路,在规制理念、规制制度、规制机构和规制过程这四个方面存在着断裂。断裂的弊端可以通过统合环境风险行政规制工具的方式寻求解决,统合的可能进路有确定环境行政规制中的价值排序与优先顺位、充分的环境风险信息交流以及规制中市场手段的适用等。

  • 标签: 环境风险 行政规制 逻辑起点 断裂 统合
  • 简介:自首制度作为我国刑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是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适用该制度,对于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迅速侦破刑事案件,鼓励和引导犯罪分子自动投案、改过自新,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打击和预防犯罪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及司法解释来完善自首制度,但是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后主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自首,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情形下自首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结合案例对此予以探讨,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 标签: 取保候审 逃跑 主动投案 是否自首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是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既是顺应时代的需要,也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同时还有一个逐步建立和发展的过程。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总体保持增长势头,受理事项涉及几乎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行政案件不断出现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裁判,基本实现了监督行政和保护权利的双重目的。但也存在受案范围的规定未普遍实现,原告告状难、立案难,原告胜诉率不高,判决规定未全面遵循,行政诉讼法一些规定流于形式等问题。行政诉讼制度运行所必需的一些条件尚未充分具备,这决定了近期的修改只能是精细化和非终极性的。

  • 标签: 行政诉讼 历史发展 现状评述 受案范围 立法目的
  • 简介:我国海洋行政程序法的定位是:海洋行政程序法是海洋行政法的程序法,是行政程序法的特别法,也是海洋程序法的子法。法典化路径理应成为我国海洋行政程序立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回应海洋行政程序法体系之现存问题,有利于强化执法主体的程序义务保障相对人的程序权利,有利于克服行政程序法侧重普遍规则而缺乏特殊规则的局限,有利于各海洋执法主体遵循同一程序进而提升执法能力。统合后的海洋行政程序法是宪政环境下以海洋行政法律体系为依托,属于其内在体系且在适用效力上仅次于宪法,并与其他海洋程序法平行适用的分支法律。以此定位为主线,从海洋执法程序理论与立法技术的高度对该法典的实质内容与结构进行合理设置。

  • 标签: 海洋执法 行政程序 必要性 法典化
  • 简介:数字环境下的假冒和盗版问题使"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战略前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双边协定、准多边协定、区域及跨区域协定,呈现出全面协调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趋势。将ACTA、TPP与"因特网条约"进行比较,发现在一般义务、ISP的责任、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等具体规则上都体现了持续强化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走向。这些规则可能成为全球性多边规则。对于不断强化的国际法制,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应该警惕。

  • 标签: 数字环境 知识产权执法 反假冒贸易协定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 简介:现代行政任务不断增加,行政机关不堪重负,不得不寻求与私人合作,公私合作完成行政任务。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发展出现新的动向:行政法呈现去"法"化;行政法学由释义法学走向调控法学;担保行政法孕育产生;行政诉讼功能发生变迁。

  • 标签: 公私合作 行政法 发展动向
  • 简介:我国当下法科生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厉行,既是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国家战略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法学科核心竞争力的紧迫需求。案例研究方法的兴起、案例素材的成倍增长以及法科生就业形势的倒逼,使得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开展具备了相应的前提条件。行政法案例教学模式应当实现从单一化向综合性的转变,通过独立课程的设置,将行政事例与行政案例一并吸纳进来作为分析素材,并辅之多元化的分析方法和教学手段,从而提升行政法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 标签: 行政法 案例教学 模式
  • 简介:在我国,行政主导模式所产生的行政权膨胀与扩张、司法权地方化等,是导致行政审判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参考和借鉴法国、德国设立行政法院的做法,设立独立建制的行政法院,可以遏制行政诉讼被告的强势地位、避免司法权地方化,同时也是把已有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然选择。随着铁道部的撤销以及铁路法院回归司法系统,铁路法院原有的审判职能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替代。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域设立的特点,契合了行政审判所要求的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被告的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的特性,将其改制为行政法院,既可节约财力资源,又可为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提供一条捷径。

  • 标签: 行政审判体制 行政法院 铁路法院 改革
  • 简介:监所事件频发,社会舆论将矛头直指监所监督,实现监所监督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的确定及相互关系的协调。依据我国权力结构,监督主体有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可以与监所抗衡的权力主体,本应发挥监督作用,遏制、减少监所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却不然。在现有权力框架内,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发挥三者在监所监督中的作用,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三个监督主体分析,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试图构建良性的监所监督主体体系,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在失去自由时不至于丧失人权。

  • 标签: 监所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 简介: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法律监督
  • 简介:当下,受地缘化影响司法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并成为实现公正特别是行政诉讼公平正义的主要障碍。司法不能独立导致的后果是以行政意志为中心的立案难、审理难、求正难、执行难。实践证明,解决"四难"只靠修改行政诉讼法本身无法达到法治预期,还须启动与之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抑或行政审判制度改革。因为,"四难"现象虽发生在法院内部但其症结却植根于权力外部,表现在体制结构的外部环境长期得不到有效地治理和改善的结果。权力可以使法律荡然无存,并形成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外特权,故此,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应当从立法向执法监督的制度构建上移转。

  • 标签: 司法地缘化 行政审判 诉讼价值 审判独立 错案追究
  • 简介:在今天行政理念不断变迁过程中,行政机关作为最具有权威性、实力最强大并担负着供给社会所需要的公共产品义务的组织,在践行服务型、人本型、法治型、绩效型、有限型、透明型等行政理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不作为现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相对人诉行政主体不作为的案件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行政不作为本身具有违法性、隐蔽性、危害性等特点,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行政不作为现象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 标签: 行政不作为 法治 不作为现象 维度 行政理念 行政相对人
  • 简介: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法学理论与实践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有着连接行政法与宪法、指导行政规范的创设、掌控行政权运作框架、充当司法审查最后"防线"、凝聚各行政法律制度、指明部门行政法研究方向六大作用。行政法基本原则确立的形式标准应当包括一定的可操作性。传统上以"控权"或"保权"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构建的内在依据过于狭隘,真正的实质标准应当是良好行政理念。

  • 标签: 行政法 基本原则 确立标准 良好行政
  • 简介:以监督行政机关、化解行政纠纷以及提供行政救济作为设计初衷的行政复议制度,在当前却身处“进退两难”的尴尬处境,其良好的初衷在现实中却难以得到充分表达。而同样以化解纠纷为己任的域外ADR机制,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相似之处。在合理借鉴ADP,.机制先进理念与制度设计的基础上,以全新的功能定位唤醒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内在活力,使其成为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的主要渠道,在减轻司法负担的同时,为“和谐行政法律秩序”的建构发挥实效。

  • 标签: 行政复议 功能定位 行政纠纷 和谐行政
  • 简介:基金会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可被归纳为行政管控本位的他律型模式和法人治理本位的自治型模式两种类型。基金会法律制度作为公法与私法交织的领域,公权力介入的合理性自不待言。但我国严格的行政管控型立法已超越合理界限,抑制了基金会的发展。我国应当实现基金会法律制度的法人治理转向,构建完善的基金会治理结构;同时,为基金会打造必要的外部支撑条件,即适度的行政监督、有效的社会监督以及完备的司法救济。

  • 标签: 基金会 行政管控 法人治理
  • 简介: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 标签: 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当事人适格 诉讼信托
  • 简介: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公法任务的新景象中,私人主体虽然从形式上看是私法主体,但是却承担着公法任务的履行责任,这对于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深远的挑战。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问题成为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权衡各种学术与判例的基础上,私人主体活动的“公共任务属性”应作为参与公私协力的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判断基准。与一般私法主体不同,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具有特殊性,需要加以特别关注。

  • 标签: 公私协力 私人主体 公私合作公司 基本权利能力
  • 简介:因立法中缺乏明确理论基础的指导,《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定性不明,导致实务操作中出现诸多混乱,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争论即是其一。比较国外立法例,应以增值理论构建我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范设计基础,就我国的现状,应明确勘察人、设计人、发包人聘请的工程师、向发包人申报的分包人、无效合同中工程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等可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主体

  • 标签: 承包人 优先受偿权 不动产优先权 增值理论
  • 简介:企业环境责任是当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主体,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规制对象。其中,中小企业、困境中企业、跨国企业三类特殊防治主体的环境责任倍受关注,成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研究的新视角。在企业环境责任新发展的形势下,我国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防治主体的不同特点,创设和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

  • 标签: 企业环境责任 特殊防治主体 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