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
简介: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座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新所占地9330m^2,投资1300万元,于2000年7月建成。这里是全省唯一的一所集中关押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刑《判刑一年以下》女罪犯的监管场所,可容纳600人,常年在押总量500人左右。全所45名干警,其中女警39人、男警6人,所领导班子5名成员全为女性。这个所自朱梅玲1999年任所长以来,已连续五年安全无事故,连续四年被评为武汉市公安局“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两次被授予武汉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04年被授予武汉市“执法为民十佳基层单位”称号:200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连续三年被武汉市共青团授予“青年文明号”。2004年被公安部授予“一级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