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传播应用范围的日益扩大,现行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条款能否自然延伸到与网络数字传播有关的使用领域?在建设面向教育应用的数字图书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服务的过程中,合理使用豁免在许多情况下处于没有定论或失缺状态。
简介:2002年4月26日是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个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日子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并于同年6月2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此案引发的思考是:如何在司法裁判中保证著作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得到切实的保护,对其因此项权利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同时又不影响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充分发挥数字图书馆促进社会科学文化进步的公益性职能。
教育类数字图书馆与合理使用条款修订——对一次问卷调查的分析
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关于陈兴良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