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务二级管理是指高职院校赋予院(系)一定职责,根据职责需要下放部分财权,使院(系)在学校宏观指导下拥有一定权力,对学校分配的各项经费和自主创收收入进行使用、调整和核算。财务二级管理模式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权力下放、重心下移的方式,明确院(系)的责、权、利关系,相比过去的财务一级管理模式更能发挥院(系)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高职院校在实施财务二级管理中存在运行机制不顺畅、配备人员不合理、执行内控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高职院校可以从完善财务二级管理运行机制、合理配备财务二级管理人员、加强财务内控建设和构建财务数据信息平台4个方面进行财务二级管理优化。
简介:2016年4月20日财税[2016]42号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6]20号),现将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有关政策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