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国务院批准安徽省率先实施农村税费改革;2002年,中央又批准16个省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至此,一场大规模的农村税费改革热潮在中国大地上掀起。对此,理论界纷纷发表文章各抒己见,探讨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寻找治本之策。而从已经进行或准备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省区制定的改革方案看,无论其具体内容如何,其核心基本都是废除各种对农民征收的税外行政收费、基金和集资,将其中的乡统筹收入并入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提高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计税标准,改革村提留征收方式,其收入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的形式征收上来。个别地区在保留原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将乡统筹和村提留合并后对农民开征新的税种,也是以税收的名义将收费收入征收上来。对因改革出现的乡村两级收入缺口,主要以增加上级对下级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口来解决。无论怎么改革,其实质是通过规范乡镇政府的行为,调整乡镇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来达到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本文则提出了根治农民负担重的设想———统一城乡税制。
简介:城乡收入差距调节是当今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被赋予了重要性和时代性的内涵.成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路径。本文通过阐述财政支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收入差距调节的内在机理,发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存在的问题是制约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通过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农民需求偏好的表达机制,有助于解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并最终实现调节城乡收入差距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