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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着对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信仰危机成为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障碍之一。如何构建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信仰将对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 标签: 法律信仰 法治 法治化进程
  • 简介:合同法是现代工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其法律中的合同法与大陆法系各国有很大差异。该文主要就英国法中合同的有效要件即主体合法、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符合要求的约因以及“购者留心”等问题结合案例加以分析。

  • 标签: 英国法 合同 有效要件 约因
  • 简介:随着我国法治改革进程的发展,法律职业的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通过法律职业及其共同体的参与和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实现法制现代化,已成为法律界的基本共识。法律共同体是在对于法律事业团体性的研究中,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家等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群体成员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形成一个没有疆域的法律事业共同体、解释共同体以及协作共同体。建立高度专业化的同一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共同特征。

  • 标签: 法律职业 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治
  • 简介:离婚标准在离婚诉讼中居于重要地位。感情破裂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包容性,应以婚姻关系破裂标准取代感情破裂标准,在列举离婚理由时应尽可能扩大范围,以增强司法的可操作性。

  • 标签: 法定离婚标准 感情 婚姻
  •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法学教育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探索新的教学改革模式已经刻不容缓。“诊所式”法律教育以其实践性和职业教育为主要特性,能够适应当今院校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应将这一模式引入到高校法学教育中,并在重新定位中国法学教育目的、健全法律系学生实用技能训练机制、健全法律系学生技能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完善法律教育实践能力训练的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深入研究和建设切合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

  • 标签: &ldquo 诊所式&rdquo 法律教育职业教育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 简介: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守门人.而我国的法官,人数多、地位低、待遇薄、素质差,因而,司法改革最根本、最迫切的任务之一应是法官员额制度的改革.文章对中外法官员额进行比较,指出我国法官员额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通过调查,进行实证分析,对我国法官员额的确定及相应的改革措施提出了建议.

  • 标签: 法官 员额 改革
  •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只有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才能体现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 标签: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法制建设 法律 创制
  • 简介: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偏窄、偏少.值编纂之际,应将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展到第三亲等亲属,并将第三亲等亲属作为第三顺序继承人.如此,可增加我国公民获得财富的机会,相应减少国家和集体获得无主财产的机会而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最大效用.

  • 标签: 继承人范围 继承人顺序
  • 简介:法律对宏观调控与微观规范层面多方面的错误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是最终引发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之一。美国法律对美联储宽松货币政策规范不力是酿成危机的重要根源,金融信贷管制法律松弛助长"次贷"违规通行无阻是酿成危机的重要隐患,金融监管体系存在法律漏洞是酿成危机的重要因素,法律长期缺乏对金融技术与制度创新保持协调发展的规范是酿成危机的关键性因素。国际金融危机警示我们,必须依法推进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实现相辅相成,强化金融监管措施,强化对金融创新风险的防控,依法防控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深入。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应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的能力,坚持采取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的措施解决纠纷,加强对金融债权安全的保护,完善法律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的职能,重视规范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重视规范财富增加与社会分配的公正公平,法律监管机制要力求防范金融风险的全覆盖,坚持提高金融、经济立法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坚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立改废"的长效与创新机制。

  • 标签: 国际金融危机 法律规范不力 依法防控
  • 简介:表达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表达自由相邻接的一个问题即是表达自由权的界限问题.在保障该权利的过程中对其边界进行界定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本文拟从表达自由权的概念出发,从该权利性质、功能的角度来探讨表达自由与公共利益、其它基本权利发生冲突时的解决办法,并试图结合我国实际、在参照美国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明晰表达自由权的界限。

  • 标签: 表达自由权 权利的相互性 权利边界
  • 简介:先秦时期和古希腊罗马时期是中西方古典法治思想的开端,对后世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中西方古典法治思想的差异集中体现在法的产生根源、构件侧重、实施适用、变更观念、权威效力五个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是中西方在政治人权、农商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结构上存在差别。考察并汲取中西方古典法治思想的差异和有益之处,对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古典 法治思想 差异 启示
  • 简介:自德国现代行政法学奠基人奥托.迈耶首先提出法律保留原则之后,法律保留原则就一直适用于规制行政,随着行政国家和福斯多夫提出"生存照顾"服务理念的兴起,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也拓展到给付行政领域;德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侵害保留、全面保留到重要事项保留,虽中国相关法规范确立了法律保留原则,但对中国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范围、性质等方面学者们普遍认识不一致,从中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法律保留原则的条款入手,通过采取法教义学的解读方式,从而得出中国法律保留的原则所采用的是"阶层化保留"体系。

  • 标签: 行政处罚法 法律保留 阶层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