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彻底的自然主义者,斯宾诺莎在批判基督教传统与笛卡尔实体论的前提下,确立了上帝、实体与自然的"三位一体"自然观,建构了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组成的完整的形而上学体系。斯宾诺莎的自然观是广延与思想的统一,这表明自然界本身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有着什么样的质的差异,都存在于统一的自然界中。在伦理学探究中,从上帝、实体与自然"三位一体"自然观基础出发,为了使人心臻于完善,必须充分了解自然,走出人心对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等外在善的追求,仅在正当、合理的限度内才是获得幸福的手段,而不是幸福本身。只有"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才能获得最高的幸福。对斯宾诺莎自然观的伦理探析,不只是还原理论本身及其阐释,更是为了促进当代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和谐。目前生态伦理探究处于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对立的"两难选择"胶着状态,使自身理论的整体性无法显现。如何从"两难选择"的僵持状态走向生态伦理观的整合,是自然环境保护理论与实践的内在要求。斯宾诺莎的自然实体论及其幸福伦理观探讨从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状态走向统一的和谐思想,启发人们重新发现并尊重自然的生态价值,限定人的知性的能力范围,唤醒人们的生态道德意识,规范生态道德行为,因而对关于自然环境保护的生态伦理观研究乃至生态文明建设有某种思想启示。
简介:为了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将马克思主义与过程哲学相结合,建立一种建设性后现代的马克思主义。有机马克思主义呼唤生态文明,其理论发展和实践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要在全球实现生态正义,也就是在发展中要实现对自然的关怀,要顾及对他者、对弱者、对后代人的生态利益,追求人与自然共同的福祉。有机马克思主义通过揭示资本主义正义结构的内在局限和人类权利话语从“一维”向“三维”演进历程阐释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思想生成的历史逻辑。有机马克思主义强调有机思维对机械思维的超越,生态正义作为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核心,具有调和性、开放性、整体关联性等思想特点。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的经济方式、生产方式和教育模式,主张通过“共同体”的价值旨归,区域性的“有机化”空间和开展有机教育来促进全球生态正义的实现。有机马克思主义关于生态正义的价值取向和认知值得借鉴。但对待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正义思想,应从整体上持审慎态度,特别是在促进有机马克思主义生态正义理论与中国生态文明的对话过程中,不能妄断“中国马克思主义正在演变为一种有机马克思主义。”切忌盲目跟从,不能过于抬高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地位,要避免对有机马克思主义的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