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无论是制度环境的优化,还是税收政策的调整,我国都高度重视电力行业。那么,宏观的制度环境与税收政策到底对电力行业经济后果上有何影响呢,这一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与探讨。
简介:本文直接检验了2008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公司现金股利支付行为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评价《决定》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研究发现,《决定》的颁布对公司现金股利行为产生了明显影响,有融资动机的公司会增加现金股利支付;但是,有融资动机的公司更可能会仅支付满足监管要求的最低现金股利支付率,存在股利支付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决定》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潜在的问题,我们发现提出融资方案的公司股利波动性较大,存在“突击”分红的可能性;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通过(或否决)之后,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意愿明显下降,不排除存在“钓鱼武”支付的可能性。本文的研究不仅丰富了现有股利研究的文献,也对完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简介: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并允许减值准备的转回。虽然这个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资产的定义和稳健性原则,然而无论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认为这个规定在客观上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做了大量的修改:取消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提出了资产组概念、规范了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程序等。从2007年开始,新准则已实施两年,那《资产减值》的经济后果如何呢?本文以2001--2008年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信息为样本,检验了《资产减值》的经济后果。首先,我们发现《资产减值》实施后,资产减值信息与经济因素的关系加强了。其坎,我们按照资产减值的经济原因将资产减值信息分解为正常的资产减值和超常的资产减值,我们发现在控制了经济因素和稳健性因素后,《资产减值》实施后的资产减值信息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比《资产减值》实施前降低。这说明了《资产减值》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从而使资产减值信息更加具有价值相关性。
简介:1998年财政部颁布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并且内外有别地对不同类型的公司采取了不同的会计管制方式。这些出台的改革措施为考察中国大陆资本市场会计政策经济后果的问题提供了难得的研究机会。实证结果发现:(1)新制度公告对市场有显著影响。在调查和排除了可能对市场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的干扰后,我们发现市场在公告El前的第二天开始对新制度的出台有所预期,但被视为环消息,致使股价显著下跌;然而,市场在公告日开始根据具体的改革措施对新制度的预期作出调整,并开始将新制度视为好消息,致使股价显著上升。这一前后似乎矛盾的现象,我们认为可能是由于投资者对新制度的预期随着认识的深化而转变,这可能与媒体的宣传和解读有关。我们还进一步发现,与强制执行的管制方式相比,自愿执行的管制方式被市场视为好消息,这一现象在新制度公告日前的第二天开始显现,并在公告日得以进一步证实。(2)强制性会计政策变更有经济后果,它通过公司规模、监管政策和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但公司规模的影响与西方政治成本的假设正好相反;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无经济后果,这一结果证实西方有关市场能预期到公司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假设在中国也成立,由此说明中国的投资者是非常精明的。
简介:本文以1997年至200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招股上市的267家公司为样本,对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大股东操纵资产评估的动机和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本文的研究发现:(一)控股股东有动机操纵评估结果,在改制时以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比例的股份,实现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股份制改制前大股东完全控股的公司,由于没有制衡股东的约束,控股股东具有更强的动机和能力来操纵评估结果。大股东完全控股股权结构下上市公司的非正常评估增值率高于其他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二)由于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大股东以较小的资产投入获得了较大的股份,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水准。非正常评估增值率越高的上市公司,其未来会计业绩和回报率业绩均显著差于其他上市公司。本文研究表明控股股东在改制过程中存在通过资产评估侵占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