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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齐齐哈尔种畜场宣传部 黑龙江齐齐哈尔 161000 摘要:在国有企业进行日常工作的过程里 ,党建事务始终扮演着尤为重要的角色 ,对优化 企业综合管理与长期 发展具有深远 意义,同时 对国有企业的成长 也能起到高效 的指示 意义。在具体的 实践过程 中,国企党建事务需要 不断创新,从而 实现党建工作效果的 全方位改善 。

  • 标签: 国企 党建事务 创新 道路 思考
  • 简介:摘要:科技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也是企业持续发展向前的源动力,本文以此为出发点,以民营企业发展为中心,探讨知识产权对民营企业的重要作用,并着重探讨我国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提出理论层面的建议与意见。

  • 标签: 民营企业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 简介:摘要:从当前来讲,合同管理是公司运营发展中最为焦点的课题。近段时间以来,因为合约管理层面的漏洞导致冲突不断,并且还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中国公司已意识到合同法律风险管控的关键性,已从以往纯粹地追逐利益转变成在风险权衡的前提下完成公司的健康发展。基于此,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途径进行研究,仅供参考。

  • 标签: 企业合同 法律风险 识别 预防策略
  • 简介:摘要: 伴随我国经济发展,烟草企业的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其合同管理已然是企业最为核心的风险管理项目之一,也是烟草企业经营的重要支撑,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下文就烟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与防控进行论述。

  • 标签: 烟草企业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意识
  • 简介:摘要: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经营模式开始由政策经营向法律经营转变然而在电力企业规模壮大的发展形式下,其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对企业埋下了 严重的隐患.对此,本文针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 标签: 电力企业 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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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在电力体制深化改革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进入电力市场,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成为值得关注的问题。国家秉持安全为底线的理念,强调对非市场化用户、放弃选择权的用户等实施保底供电。改革推行至今,各地也陆续出现售电公司退出市场、政府启动保底供电服务的情况。基于此,本文对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网企业保底供电制度法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改革实践提供相关参考。

  • 标签: 电力体制改革 电网企业 保底供电制度 法律研究
  • 简介:摘要:在如今的社会形势中,我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已经难以满足实际所需,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显露,这样不仅会阻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身的发展,对社会经济与持续稳定发展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此,本文分析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旨在革新传统的工作模式,促进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 标签: 机关事务 管理部门 自身建设
  • 简介:摘要: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高度发展,使新时期的文秘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了适应各行各业的要求,行业秘书的门类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文秘工作看起来平凡、琐碎,微不足道,但却直接关系到单位及领导的工作成效。而文秘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及职业道德也对文秘工作是否高效起着决定性作用。

  • 标签: 文秘 行政事务 素养
  • 简介:摘要:无论是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依德治国的角度来看,信用惩戒制度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能够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保护守信者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一项上升为法律高度的社会治理机制,信用惩戒在行政法、诉讼法等部分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得到了体现。本文就信用惩戒进行概述,并分别阐述负面信息披露、资格限制、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性质,最后提出自己关于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的建议,旨在能够助力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标签: 法律救济 法律性质 信用惩戒 完善思路
  • 简介:摘要:本文将对电子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签订有效的电子合同,为企业远程办公提供助力。

  • 标签: 电子合同 证据力 证明能力
  • 简介:【摘要】: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建设一个好的事务管理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政府机关部门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将互联网与机关事务结合,已逐渐成为各地政府处理机关事务的主要手段。将现代技术应用于机关事务,不仅可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还可以提升政府机关事务完成的质量。改变传统耗时长、效率低的特点,打造一个个科学的、信息化的机关部门。因此,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建设基于信息化的机关事务管理平台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信息化 机关事务 管理平台
  •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发展也十分快速。经营管理是保证电力企业长远发展和实现目标的重要内容,而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时代环境的变化,对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满足不了新时期发展的需求,因此,这就需要电力企业正视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对策进行问题的处理,这也是电力企业发展中需要一直关注和重视的内容。

  • 标签: 电力企业 经营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工作
  • 简介:摘要:目前,我国正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所以经济水平达到飞速发展阶段,为此,我国的党政机关也要相应的进行创新。由于机关事务工作是党的工作和党政工作的重要方面,它还是党和国家机关高效运转的保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所以,做好新时期机关工作,必须明确政治立场,提高政治地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标签: 机关事务 管理工作 高质量发展
  • 简介:【摘要】 办公室兼具综合事务管理多项职能,是单位的核心部门。在单位内部管理中,办公室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即使工作做得再出色,也依然有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基于此,如何做好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工作,更好为单位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单位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单位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显得极其重要。   【关键词】办公室 ; 行政事务 ;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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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 科威特国( The State of Kuwait)地处西亚地区阿拉伯半岛东北部,是一个北接伊拉克、南邻沙特阿拉伯的君主立宪国。针对于私营企业法律文件为 2010年 6号法律文件,《私营企业劳工法》(以下简称劳工法)。为降低企业在当地的用人成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劳工法条文,进行劳工雇佣的法律要点进行分析。

  • 标签: 科威特 劳工 雇佣 法律要点
  • 简介:【摘要】:由于很多网络游戏商之间的交易都口头交易,使得法庭上出现了很多财产纠纷。虚拟财产所引起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虚拟财产相关法律的研究也逐渐被提上日程。在其他人的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本文研究并探讨了虚拟财产的概念、属性和法律保护。

  • 标签: 虚拟财产 物权保护
  • 简介:摘要: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从轰动一时的“艳照门”事件,再到最近发生的“ 227肖战”事件都可以看出,网络暴力绝非偶然事件。网络俨然成为揭露别人隐私的场所,网络变成了一场场“口水战”、“人肉搜索大战”的战场。网络正转变为一种不可控制的舆论手段,其自发性,盲目性,不可控性所引发的危害,已不言而喻。希望此篇文章可以让你对网络暴力有所了解,让你能够远离网络暴力,希望大家的网络生活宁静美好。

  • 标签: 网络暴力 法律规制 自我保护。
  • 简介:摘 要:地摊经济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形式。其一直再给街道环境让步,直到今年疫情的发生以及两会上提出了“地摊经济重现”,它再次映入人们的视线中。它的存在一方面有其带来的好处,能够解决人们的就业问题,也为人们提供了很多个不同的选择。同时,它也带来了很多弊端,如环境卫生的污染、交通道路的堵塞以及影响市容等等。对于地摊经济,我们既不能一味的批判,也不能由它自己发展,政府应该合理引导、科学管理,让人们找到增加收入的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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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摘要】:国际法的法律本质一直备受争议。由于拘束力来源的缺乏,导致强制力不足,使得国际法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地位,甚至被视为“软法”。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探察国际法在法律本质方面的尴尬处境,探讨如何强化国际法的法律本质。   【关键词】:国际法 法律本质   正文:   一、国际法法律本质的争议    1 、法律本质的定义   关于法律的本质,较为有代表性的学说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法律命令说。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一种主权者的命令。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奠定了该学说的基础。他认为,法律的本质是主权者的命令,这种“命令”包含做某事的要求和违背需要承受的“恶果”。   第二,人民公意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他认为主权无非是对“人民公意”的一种运用,而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法律是公意的行为”。   第三,社會控制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他认为,法律是一种发达的政治产生的社会控制形式,通过对社会强制力量的系统适用,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控制。   我国关于法律本质最权威的解释是:“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国际法强制力的争议   国内法与我国关于法律本质的解释能够相对应。但是如果将国际法与之相对照,就产生了问题。首先,国际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只是说这里的社会关系主体不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而是加入了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其次,国际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以及少数其他的形式。其中,国际公约是由多个国家经过共同磋商制定的,国际惯例也是被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因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这一性质也能够吻合。再次,国际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无需赘述。最后,这是国际法备受质疑的争议点所在:国际法是否有强制力?   在一国之内,国内法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任何人违反了国内法,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置。然而国际法上却很难找到与国内强制力相似的强制力。一些国家公然违反国际法后却能仍然不会受到任何处置,即使说国家可以对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采取报复措施,这一报复行为能够称作强制力的表现形式,也不得不承认国际法的强制力是很脆弱的。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赵理海也指出,在二战之后,很多人认为国际法就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对国际法十分质疑。   当然这仅仅是基于一个特定法律本质解释的分析发现的问题。国际法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远不止强制性缺乏。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国际法的立法、执法过程暴露出来的“软法”现象也使其法律本质备受质疑。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和埃里克 · 波斯纳指出,国际法长期以来受到不是法律的质疑。这一论断主要基于下列事实:国际法没有成体系的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系统;国际法偏袒强国而忽视弱国;国际法通常仅为现存国际行为的写照;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有时却不受惩罚。 更有甚者, 19 世纪英国的奥斯汀否定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他认为法只能由一个固定的机构制定,并且以实际制裁来实施的规范。他断言国际法“不是实在法而是实在道德的一个部门”,也就是我们所知的国际道义。   国内法的强制力是基于国家主权。 由于国家主权的存在,使得一国之内的所有人必须遵守一国的法律, 并且能够形成一个固定的立法机关、一个具有强制管辖权的法院以及一个强有力执行法律的警察,倘若违反法律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为这个权力的存在赋予了国内法强制力。然而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权力能够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这也造成了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是否受约束、是否承担义务由国家自行选择。在一个国家违反国际法的时候,其他国家也只能通过有限的手段实现国际法的强制力。也存在某些国家公然撕毁条约但没有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国际法不属于法律。但就算有国家会违反,也不能否认国际法有一定强制力。正如国内法虽然拥有强制力,却仍会发生违法犯罪。不能以违法事实存在否认法律具备强制力。虽然现在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相对的强制力已经存在,更不能忽视未来国际的发展趋势:由于各国联系的逐渐紧密,一次失信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大部分国家会遵守自己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其他国际法,违反者是极少数。   二、关于国际法法律本质现状的建议   为解决国际法局限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将国家主权“上移”。国际组织的发展越来越不容小觑,欧盟、联合国等组织的出现更能让人看到一种国家主权之上的权力雏形。“主权是最终和最高的政治权威,……这些法则的运作,是绝对性的。” 这个观点在现在来说存在明显的缺陷。曾经的绝对主权观念已经逐渐开始弱化,如今国家主权的相对性在慢慢凸显。拉梅乐在《世界合众国》一书中指出:只有具备两个条件,才能争取合理的世界组织:一是限制主权;二是建立国际主权。也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与更好的发展,每一个国家应该让渡出部分国家主权,然后将这些权力集中,形成一个凌驾于所有国家之上的权力,也就是拉梅乐提及的“国际主权”。国家主权是公民为了共同利益让渡出部分权利的集合,这种国际主权与国家的关系,就如同国家主权与公民的关系。而之所以提出“国际主权”,目的也就是让国际法与国内法一样,有一个拘束力及强制力的权力根基,摆脱“软法”的现状。保罗 · 泰勒在分析联合国职能在冷战前后的变化时认为,自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国际社会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主权观念,一是认为主权是一个私人世界,国际权威微乎其微;二是得到许多国家集体授权的国际性许可,联合国可以像独立政府一样运作。他在深入研究后总结说,国际社会关于主权的理解逐渐偏向于第二种。戴维 · 阿姆斯特朗在“全球化与社会国家”一文中,运用构建主义的方法,提出了“社会国家”的概念,将国家比做社会行动者。很多学者已经认识到,世界不再像以前那样孤立封闭,国家主权也不再绝对,开始慢慢相对化。相信这会让国际法有越来越坚实的基础,不再陷入“软法”这一尴尬境地。   【参考文献】:   【 1 】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   【 2 】赵理海:《国际法基本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第一版。   【 3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埃里克 · 波斯纳:《国际法的局限性》,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 4 】奥斯汀:《法理学讲义》, 1885 年第五版,第 I 卷。   【 5 】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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