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其发生危机或无序倒闭将会对金融系统和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破坏。由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存在引发负外部性、溢出效应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对它的有效监管有赖于建立一套特殊的监管法律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法律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体现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认定标准、监管主体、监管规则以及监管合作上。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应根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程,结合本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推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法制的构建。
简介:一、奖惩规定在对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中的功能和意义………………………1二、奖惩的分类…………………………………………………………………1三、当前罪犯奖惩工作目前状况和存在新问题………………………………………2(一)监狱执法中对罪犯实施奖励存在的新问题………………………………2(二)监狱执法中惩罚办法存在的新问题………………………………………5四、改进罪犯奖惩工作的思索和建议…………………………………………6,一、奖惩规定在对罪犯监管改造工作中的功能和意义奖惩是指监狱按照法律和监管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河南省罪犯考核奖惩办法》规定的获得表扬、记功等行政奖励的比例是15%
简介:关国对冲基金因其自身特性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但对冲基金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风险,美国政府在次贷危机后,通过多德一弗兰克法案,第一次将对冲基金纳入监管。这一法案只是提出了原则性的监管框架,但为未来数十年的金融改革搭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指引了美国对冲基金和金融监管的走向。
简介: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金融创新不仅可以促进金融自由化,而且也能促进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在金融创新浪潮的推动下,各国出现了一场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的浪潮。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创新表现为金融监管法律理念的创新、主体创新、监管模式创新以及金融监管运行方式的创新。而金融监管法律价值目标的重新定位、机构的创建、审慎监管立法的完善以及监管执行的国内国际的协调与合作,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新型审慎金融监管模式,同时也使我们能更加有效地应对和促进了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