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值1996年"6.5"世界环境日之际,我到伊犁地区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以伊宁市和伊宁县为重点,先后到伊宁市人民医院、农四师建华皮革厂、州利群皮革厂、市生活垃圾场、市污水处理厂、伊犁电厂、伊犁酿酒总公司四分厂等单位进行视察了解,听取了伊宁县党政领导关于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人们常说:"不到伊犁,不知道新疆的美丽"。这句话蕴含着对伊犁地区环境美的赞誉。伊犁人民和各级党政部门重视环境保护,注重改善环境条件做了大量工作。一、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地区行署环保处作出了"伊犁地区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制定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对策与措施。地区和各县市相继成立了
简介:<正>第一条为规范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以下简称“法规解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保护法律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问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
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47)(1996年7月26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
简介: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里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本文以社区环保为视点,探索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模式。一、背景介绍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环境危机加剧,全球环保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公众参与极大推进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从个别国家的实践发展为公认的环境法准则,各国有关公众参与的范围、形式、程序、途径及法律保障也日臻完善。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环境意识日渐增强,民主主义的理念开始形成,而环境问题又日益突出,因此现实亟待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但是公众参与的具体方式、途径、程序及法律
简介:由于环境影响具有独特的跨界性特点,所以环境问题必然是地区问题,甚至是全球问题。作为"部门国际法"的一部分,国际环境法对于国际环境的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在过去的20世纪发生了一系列的环境灾难,从中人们也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并没有取得新的进展。作为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依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环境习惯法对于有效保护国际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两者自身的弱点,使得它们对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本文从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入手,通过介绍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提出了对国际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手段,即打破传统的国家主权思想,在此基础之上,选择一种正确的规则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这种规则当中,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在一起,对于本身已经准备改善环境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也必须赋予其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