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引子让时光停留在2007年。这一年有很多亮点显得格外醒目: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经济工作调整为“又好又快”,我国第一颗人造月球卫星“嫦娥一号”向38万公里之外的月球飞去……这一年,对中国的油气管道工业来说,也迎来了重大转折。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和川气东送管道的建设,中亚天然气管道和西气东输二线建设方案的确定,中国油气管道建设高潮的序幕再次拉开……中华大地东西南北四大油气通道建设规划进入实施阶段。也在这一年,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首次正式在兰郑长成品油管道建设上,大规模试行建管分开的EPC总承包模式,维系了40余年的“建管合一”向建管分开转变,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板块里各角色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石油管道公司负责新建管道的运行筹备,建设方则由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负责。
简介:商务部于2006年11月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一批禁止类目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我国今后将逐步把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都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目录显示,此次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共涉及804个十位编码税号。其中,禁止进口的77个,主要是国际公约禁止进口的、加工环节污染较为严重的商品,如虎骨、矿砂、矿渣、纤维废料等;禁止出口的50.3个,主要是用于深加工的初级原材料,如板材、硫磺、泥土及石料、金属原材料等商品,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待遇;禁止进出口224个,主要是加工层次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如矿泉水、煤炭、沥青、可燃气体、农药类产品等。考虑到部分企业已签订了/JUT-贸易合同,公告设定了过渡期,规定自2006年11月22日起,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目录内加工贸易业务申请,但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7年11月22日前执行完毕;但在期限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将不予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