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对多发肋骨骨折的法医临床医学鉴定要点进行分析。方法:本次实验对象为多发肋骨骨折患者,实验时间为2018年4月-2020年6月,共计200例患者参与本次实验中来。对所选患者采取不同的鉴定方法,并以三维重建联合胸部CT平扫结果为最终结果。对不同鉴定方法下所选患者鉴定结果进行分析及对比。结果:所占200例患者中肋骨骨折共计920处,共计86例患者在外伤后接受胸部正斜片检查,肋骨骨折共计162例,其中有26例患者肋骨骨折56处,在胸部正斜片复查中肋骨骨折58处;60例患者肋骨骨折为110处,在胸部CT复查中肋骨骨折共计200处。外伤后胸部CT检查中114例患者肋骨骨折共计514处,胸部CT复查664处肋骨骨折。结论:检查方法、时间及条件等因素对多发肋骨骨折的鉴定结果均有着一定的影响。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川芍的产地、性状、理化鉴定及其临床用药安全性。方法选择我院2014年3月—2016年7月收治的月经不调患者74例为研究对象,对中药川芎从有效成分含量、生产地区、采集时间等方面进行鉴定,并随机分为甲组(西医治疗)和乙组(西医联合中药川穹治疗),对比两组治疗有效性和用药安全性。结果统计学结果显示乙组患者临床治疗总有效率(97.3%)高于甲组(70.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均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结论不同产地川芎因其采收时间及性状不同药物中所含有效成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有效成分含量最好的产地为四川。川芎在治疗女性月经不调中效果显著,且治疗过程中不会引发严重不良反应。
简介:摘要 :探讨多发肋骨骨折的法医临床鉴定要点。收治胸部损伤导致多发肋骨骨折患者 100例,对患者的门诊、住院病历以及影像学资料进行分析,对于阳性或者阴性肋骨骨折的患者,均在外伤 3~ 4周左右进行相应的胸部 CT平扫 +三维重建,并以该结果作为法医临床医学鉴定的最终依据。结果: 100例患者共 460处肋骨骨折,外伤后进行胸部正斜片检查的 43例患者经检查共 81处肋骨骨折, 13例患者原共计 26处肋骨骨折后经过胸部正斜片复查新发现 28处肋骨骨折; 30例患者共计 55处肋骨骨折通过胸部 CT复查后发现 100处肋骨骨折。其他 57例外伤后胸部 CT检查共发现 257处肋骨骨折,经胸部 CT复查后发现肋骨骨折 332处。在多发肋骨骨折诊断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检查位置、检查条件以及检查时间等因素,造成漏诊或者误诊。
简介:摘要:法医在对外伤后骨折进行鉴定中可使用的方法有很多,开展的过程主要是通过对伤者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回顾,对伤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全面了解,以临床资料为基础展开相关的鉴定工作,需要对伤者进行外部表象检查和影像学检查,保证相关影像检查结果和伤者提供的临床资料以及外部表象结果相一致,最后给出法医临床学的鉴定结果。方法:选择一段时间内某医院收治的60名骨折患者,对其临床资料进行调取和分析,拍摄胸片或者进行CT、MBI检查。结果:60名骨折患者中,外伤眼眶骨折37例,胸腰椎骨骨折23例。结论:展开外伤后骨折的法医鉴定,必须要能综合性进行分析,要能以既往骨折史、影像学资料、骨折后表象、受伤过程等信息进行参考,让鉴定过程更为科学严谨,让诊断的精确度提升。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外伤后骨折法医临床学鉴定。方法:以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接收的外伤患者46例为研究对象,对所有患者均进行影像学检查以及法医鉴定检查,观察患者伤情。结果:25例外伤性眼眶骨折患者中单纯眶内壁骨折、眶下壁骨折、眶内壁及眶下壁联合骨折、合并牙齿、下颌骨、鼻骨骨折、眶骨折伴眶周积气、上颌窦或筛窦积液发生情况为18(72.00)、5(20.00)、2(8.00)、4(16.00)、14(56.00)、6(24.00)且拳脚致伤、交通工具、锐器导致占比14例(56.00)6例(24.00)、3例(12.00);19例胸腰椎椎体骨折患者的可明显观察到椎体楔形改变伴有新鲜椎体骨折患者16例,占比84.21%,其余3人均可以观察得到椎体形变情况。结论:外伤后骨折在进行法医临床学检验中需要对患者既往史,伤情,骨组织,影像学资料等情况为参考,以此保证疾病诊断的准确性以及科学性。
简介:【摘要】目的:探究法医临床鉴定中护理依赖问题。方法:将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入选的200例患者作为此次研究对象,对所有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患者护理依赖问题。结果:在出院后第一个月护理依赖患者55.00%,部分需要护理患者41.00%,不需要4.00%,出院后第二个月护理依赖患者46.00%,部分需要护理患者48.00%,不需要7.00%,出院后第三个月护理依赖患者37.50%,部分需要护理患者46.50%,不需要16.00%。200例患者中对护理依赖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显示,有142例患者表示不了解,有50例患者表示部分了解,有8例患者表示十分了解。200例患者中,有161例患者无告知,有30例患者有告知,但是不够明确,有9例患者深入告知。结论:有很多患者对护理依赖法律法规认知程度不够,导致护理工作无法得到落实,因此医院需要加强护理知识和相关法规的普及和教育。
简介:摘要:目的:此次研究的目的在于研究外伤后骨折法医临床学鉴定工作的实际内容方法。在此次研究过程中,选取200位鉴定为外伤后骨折患者作为实际的研究对象进行详细的分析,患者的时间来源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对于所有患者开展有效的影像学检查,以及相应的法医鉴定,对患者具体受伤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研究。结果:在研究中可发现,所有外伤后骨折患者共计47位为脊椎骨骨折,26位为肩胛骨骨折,8位患者为肋骨骨折,21位患者为肱骨骨折,16位患者为股骨骨折,8位患者为尺桡骨骨折,61位患者为椎体楔形,另有13位患者并未存在新鲜骨折的实际表象。结论:在外伤后骨折患者开展实际法医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将患者和实际的既往病史、受伤过程以及相应的骨折的临床表现与各类影像资料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确保鉴定工作能够更加具备准确性。
简介:摘要: 目的:探讨上肢神经损伤致功能缺损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关问题。方法:回顾性分析 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在本鉴定中心进行法医临床鉴定的上肢神经损伤致功能缺损的 100 例案例,对其法医临床鉴定结果进行分析。结果:100 例上肢神经损伤致功能缺损的案例中,上肢神经损伤的原因主要为交通事故(56 例,占 56.0%)和工伤(30 例,占 30.0%);损伤类型主要为桡神经损伤(42 例,占 42.0%)和正中神经损伤(38 例,占 38.0%);鉴定时间为伤后 3 个月至 2 年,平均鉴定时间为 10.5 个月;上肢功能缺损程度的评定结果为轻度 42 例(占 42.0%)、中度 38 例(占 38.0%)、重度 20 例(占 20.0%)。结论:上肢神经损伤致功能缺损的法医临床鉴定需要综合考虑损伤原因、损伤类型、鉴定时间等因素,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简介:摘要研究背景对94例耳外伤伤者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并分析成因。病例报告此次所选取的94例耳外伤伤者,其中包括60例男性,34例女性;耳别54例单纯左耳损伤,30例单纯右耳损伤,14例双耳同时损伤;伤者的平均年龄为38.7(±8.7)岁。上述伤者有三十五例耳廓损伤;上述伤者有三十四例为外伤性鼓膜穿孔;上述伤者有十例为感音性耳聋;上述伤者有八例为神经性耳聋;上述伤者有一例为左耳混合性耳聋,并发生耳膜穿孔;上述伤者二例为功能性耳聋;四例伤者为伪聋。上述伤者的损伤程度,除了两例伪聋不进行鉴定以及一例由于不能证明右耳陈旧性穿孔是不是和案件有联系而不能鉴定外,剩余伤者鉴定结果如下所述四十例为7~10级伤,一例为3级伤,五十例为4~6级伤。讨论一般来说听力障碍基本都是因耳部受到外力撞击所造成。除耳廓损伤外,听觉功能的评定是判断耳损伤等级的金标准。在检查是否耳聋时要先经过主观的测听,根据实际情况择取有效的客观测听法予以判断,可先通过耳语、捻发音以及秒表等方法予以测检,再实施电反应测听以及声阻抗电测听,声阻抗电测听在评定伪聋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若伤者的伤口为新伤,就容易给出相应结论,反之一定要查证案发时的听力证据,证据包括伤者的病历卡、体检单以及人证进行反复的比对。